厦门台协会长曾钦照、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叶春荣21日向政府喊话,期盼能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开放台商担任政协委员。两人异口同声表示,台商地位跟以往相比已大不如前,需要参加政协来维护大家权益。
12月21日报道,立法院21日下午举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改交流会,大陆“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郭山辉,率10多位台商代表,与蓝绿立委进行意见交流。其中曾欣照、叶春荣特别针对最敏感的“台湾人赴陆担任公职”议题向政府喊话,希望至少能让他们担任政协委员。并期盼马政府用开放、积极、直接、对等、双向的原则与态度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曾钦照指出,台商在大陆担任政协从厦门先行先试,当初大陆政府考量台商人数众多,难免衍生政治问题,最后提供这样平台,让大家来处理纠纷。这是不得已的选择,两岸问题太过特殊,并无正式邦交国关系,外国人可以靠大使馆,但台湾政府很多时候却帮不上忙,连陆委会、海基会很多时候还透过台协来处理问题。
目前两岸签属投资保障协议,但曾钦照坦言,协议只能保障投资人对投资人所发生的纠纷,如果是投资人对当地政府,还是比较困难。并强调,政协主要有议政权利,能适时发表意见。未来台资企业碰上麻烦,会有平台来获得帮助。另外,政协每年也有机会参加大陆人大、政协两会,届时有机会取得大陆一手报告,让台商掌握趋势。
叶春荣也认为,政协应该全部开放,而不分特聘、特任,毕竟里头名额是陆方额外提供,他们也未支领薪水。并举例,过去广东台商若要换发台胞证,还要到港澳办理,后来透过政协平台,向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陈情才获得解决。
叶春荣坦言,大陆经济起飞后,台商协会的开始功能式微,出事后“完全要用个人关系去拜托”,“有政协委员身份,大陆政府会比较重视,提出的请愿,至少对方一定会回复”。叶春荣重申,两岸问题非常特殊,台商会这样做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而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认为,条例修改必需方便两岸未来的发展,但要放宽到什么程度,应有更多面向考量。但从时间点来看,确实有讨论的空间。
立委江启臣直言,“这法不修不行,但台商不能期盼一次做大幅的调整”。并建议做短、中、长期的调整,政府可以先排期程,优先调整与人民生活、利益相关的部分,比较困难、敏感的则留到后头。
不过,立委陈学圣叮咛,这次的修法社会氛围是希望脚步能放缓,很多问题在开放的前提下,还要考量台湾有没有被平等对待。“宁可先慢后快,但不要一步到位”。
除了蓝委外,民进党立委李俊俋、高志鹏也到现场听取意见。李俊俋强调,自己代表党中央了解台商想法,算是踏出了第一步。李俊俋指出,主管机关往往在条文修改中扮演关键角色,台商也必须找机会和陆委会多沟通,但民进党会以专业的角度进行审查。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全称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于1992年7月公布,是台湾政府为规范两岸间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所制定的法令。2003年10月,曾对条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但仍保留诸多不合时宜的限制性规定。而马英九自2012年8月以来,接连表态要全盘翻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赢得台湾社会普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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