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在《人民日报》、CCTV《新闻联播》多日高调造势,呼吁网络“立法”后,此次中共宣传口的重头大戏终于上演。12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拟加强网络信息保护,严惩网络违法行为。
从12月18日起,中国官媒集中对网络弊病发起猛攻,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北京官媒纷纷推出网络乱象等报道,呼吁加强立法管制,引起了许多关注言论自由的网友的不安。法广中文网24日称,这是因为此前中宣部曾下文,要求各地媒体对此话题进行预热配合。而《中青报》等偏自由化的媒体,则在命题作文中,呼吁立法注重权利,而非管制。
中国官方表示,当前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诈骗、侵犯隐私、散布谣言甚至人身攻击,危害了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社会安定,也给公众带来巨大困扰。
此次立法将以网络上个人信息保护作为重点,拟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中国已有近40部法律、30多部法规、近200部规章,但是由于专业性较弱、位阶较低、救济偏事后等因素,导致难以从根本上防范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的行为。中国刑法修正案、侵权责任法乃至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均涉及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规则,但相关规定条款过于分散,可操作性差。而被认为是保护网站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重头戏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03年开始起草以来,一直未能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此次立法中,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将规定实行全面实名制,即所谓“网络身份管理”。
该草案中,将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
据了解,该草案(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第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有批评者认为,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为了遏制网络社交媒体,尤其是微博上,对公权力与政府的批评声音。
此前,北京、广东网管办分别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在其辖区内,涵盖了新浪、腾讯、网易等主流网络微博运营商,对微博实行全面的后台实名制,但规章的位阶不高,且推进的力度与运营商发展用户的努力有矛盾,因而成效不彰。
此次立法后,全面实名制有可能推广到微信、博客、甚至传统的网络论坛BBS,虽然未必能遏制对官方的批评声音,但如果推广有力,未来官方将至少可做到对网络舆论的全面及迅速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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