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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权促进会:马政府非法杀人

台法务部21日再度枪决6名死刑犯引发人权团体批评。台湾人权促进会24日指出,法务部无视于具有“国内法效力”的两项人权公约规定,在未完备人权公约保障的法律救济程序下,再度处决6名死刑犯,让马政府的“非法杀人”留下历史记录。法务部次长陈守煌则指出,死刑制度“可备而不用”。否则对于恶行重大、手段凶残的罪行将缺乏吓阻作用。

据12月24日报道,由于总统马英九在2009年5月14日,于台北宾馆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项国际人权公约。法务部也在呈送给马英九的“依据两公约检讨国内法规与行政措施的报告”中承诺,两年内依照公约精神立法、修法或废除以保障人权。

曾勇夫日前在立法院备询坦言,还有70件左右的法案与行政命令未完成修改。对此,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12月21日,法务部继续无视于有国内法律效力之两公约规定,在未完备人权公约保障的法律救济程序下,再度处决6名死刑犯。

台湾人权促进会指出,三年来,台湾政府恣意违背自己通过的法令规定,连续剥夺了15条人命,根本是践踏法治国的基石。法务部企图以死刑存废争议模糊焦点、误导舆论视听,真正的目的却是推卸批淮人权公约的国家义务。

而陈守煌在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询答表示,根据法务部最新民意调查,反对废除死刑的民众高达76.7%,显见多数民意仍支持死刑的存在。死刑可以备而不用,但不应废除,以免降低吓阻犯罪的效果。法务部把唯一死刑都改掉了,因此呼吁法官对于判处死刑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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