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山西吕梁山隧道事故出现瞒报,时过6天,山西长治又出现苯胺泄漏污染水源迟报。在北京的李小鹏听闻此事,立即连夜从北京赶往现场踏勘。
据长治市市长张保称,1月5日,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得知苯胺泄漏事故后,连夜从北京赶至事发现场踏勘,并责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举一反三。1月5日晚,长治市政府对浊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排查隐患。
1月7日,山西官方首次明确回应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事故在12月31日发生,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对污染事故严重性认识不足,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不高,因此向公众道歉。
据报道,此次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早7时40分,而山西省环保厅1月5日获知消息,中间间隔了5天时间。根据2012年3月山西通过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而此前不久的12月25日,山西省临汾市发生发生严重铁路工程意外,位于临汾市境内的南吕梁山隧道日前发生大型爆炸事故。事故被瞒报5天后,在网民的举报下,山西省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初步调查显示,隧道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然而,这一结果仍与此前网上所传的死亡60人的数字相差较大。瞒报的同时是否漏报,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当时就有海外政治观察人士认为,如果除去此事的社会影响,从政治角度分析,能否妥当、透明处理这次事故,对于现任山西省代理省长、中共元老李鹏之子李小鹏来说是一个考验。如果处理的好,他或许将摆脱曾经背负的骂名,在仕途上重新上路。如果处理的不好,那他的仕途依然不容乐观。
“苯胺泄漏”信息报送路线图:
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
2012年12月31日18时 长治市环保局接到报告泄露苯胺1至1.5吨,结论是自行处理
1月5日上午 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
1月5日11时 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
1月5日17时 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2012年瞒报事故盘点
4月13日 山西襄垣煤矿事故 (谎报)
6月18日 河南淮阳花炮爆炸事故(谎报)
7月17日 湖南嘉禾煤矿事故(瞒报)
7月26日 山西阳泉煤矿事故(瞒报)
12月25日 山西吕梁山隧道事故(瞒报)
12月31日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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