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解释,确定滥用职权罪和怠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若涉及渎职致1人以上死亡即可定罪,谎报瞒报事故将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昨天发布。这项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以「集体研究」形式进行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公务机关负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项司法解释也明确滥用职权罪和怠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大陆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认定作出规定,导致1人以上死亡即可定罪,谎报瞒报事故将加重处罚,自今天开始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表示,「渎职犯罪主要是2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不作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不作为;另外一种是乱作为,不应该干的事情偏偏滥用职权」。渎职犯罪是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的重要诱因。
刑法有关渎职罪的规定中包括37项罪名,报导说,目前这份司法解释涉及其中滥用职权和怠忽职守2项罪名,对于其他罪名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在着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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