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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收养孤儿率不到2成

河南兰考孤儿院大火使问责政府孤儿救助体系不完善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1月9日,中国民政部公布了一组中国现有孤儿的统计数据,其中显示61.5万名未成年孤儿被政府收养数量不到11万名,收养率仅仅17.9%。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9日在回答记者有关“我国孤儿数量有多少、目前有哪些收养途径和收养主体”的问题时表示,中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这个数字是动态的,每年都会增加新出现的,每年又有一批被收养的。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法律规定,结合中国国情,对孤儿和弃婴,采取分散与集中养育相结合的方式,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孤儿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不过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国国内外孤儿养育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探索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而目前,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然而根据民政部公布的官方收养孤儿的数据来看,收养率不足20%。为此,民政部负责介绍称,目前中国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为了防止类似“兰考事件”不再发生,这位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已派出工作组,分赴黑、吉、辽、豫、晋、冀等地,全面督促检查各地对个人及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和流浪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情况。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在人口大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其它县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部,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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