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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女友当庭翻供 不确认被击毙者就是周克华

悍匪周克华“女友”张贵英1月15日在重庆受审。检方诉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张贵英则当庭推翻部分口供,称与周“只是金钱关系”,且无法辨认照片中人是否为周克华。

综合媒体报道,1月15日下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刑事庭,身着黑色棉衣,牛仔裤,长发齐肩的张贵英背对听众。约14时40分,她走入被告席,白皙的脸淡无表情。整个下午,张都言语低沉,听众觉得她答问简练。只有几次,面对不断重述的“周克华”案情,张贵英到了情绪边缘。她问,现在是审我,为什么总提到他?

自2012年4月结识周克华,张贵英走入她不曾设想的一条路。在笔录材料中,张曾向讯问人员承认自己有罪。在庭审后段,张辩解这些口供。她强调自己与周克华“没有感情”,“就是金钱交易”,并且不知道曾收下的6万元(人民币,1美元约合6.2元人民币,下同)的来源,也没有真的认为能拿到周曾承诺的40万元。

针对检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起诉,两位辩护律师姚飞和李永超自称系义务为张进行无罪辩护。他们试图要求控方先证明:8•10枪击案是不是周干的?被击毙的是否是周?拿给张6万块钱的人,是不是就是被击毙的人?

审理近5个小时后结束。庭审中,辩护律师对一些笔录证据提出疑义。比如,笔录显示张贵英能清楚记住周在一起生活期间的物品,包括塑料瓶盖颜色。律师认为这与张贵英的日常行为特征不符。同时,控辩双方的焦点都引向“周克华”这一变数。此外,周克华被击毙后,当时有报道说,周克华在8月10日犯案后曾跟张贵英短暂通话,说10日没搞到什么钱,准备在14日“再干一次大的”,但在张贵英的笔录中并无这些内容。辩护律师认为,如果周克华仍在世,对张贵英行为的认定,需要以周克华的犯罪证据为前提。比如周是不是实施了8•10枪击案;如果周克华已死亡,也同样需要证明,张贵英认识的曾自称“刘东”的周克华,与检方所称“周克华”是同一人。

当庭法官曾陈列12个人的身份照片信息,让张贵英指认,张指向第10位,但第11位才是周克华。然后,当庭放了一段8•10案件中的视频剪辑,张认为视频中男子走路不像周。庭上张也无法辨认照片上被击毙的是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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