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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老兵娶“大陆新娘”的悲惨遭遇

2012年10月下旬,包括台北市议员李新质在内的不少台湾地方民意代表在媒体上质疑大陆籍女子以“收尸队”模式嫁给老荣民,但目的却是觊觎财产。对此,台“退辅会”官员回应,人民有婚嫁自由,对老荣民的婚姻关系无从干涉,但若发现有可能涉及诈财或另有特殊目的者,会从旁劝阻,不希望有遭到诈财或是谋财害命的情形出现。

在台湾开放老兵探亲25周年之际,台湾负责退伍老兵事务的“退辅会”却在为如何确保在世老兵的抚恤金、已故老兵遗产不被诈骗发愁。由于国共分治60余年,大批赴台官兵与大陆亲属分隔多年,其中不少赴台老兵勤俭一世累积大量财富,也引来骗徒垂涎。

根据台官方统计,目前单身已故“荣民”遗产缴交“国库”的总金额已近100亿元新台币。根据2012年9月官方的最新统计,全台有44万多位荣民,其中将级军官3000余人,校、尉级军官将近23万人,士官兵将近21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者约24万人,每年减少人数约1万人。老荣民与大陆女子结婚的人数,约有3万人左右。

老兵们有多少钱?

在台湾,退伍老兵称为“荣民”,是“荣誉国民”的简称。国民党政府在内战中失败,撤退来台的残兵,总数号称60万。1952年起,国军就开始对部队实施“汰弱留强”整编。惩于抗战胜利后,复员军人缺乏辅导安置,成为社会乱源之一。因此对被列为编余、离开军队的退伍军人,政府替他们发明了“荣誉国民”的名称。

由于实施征兵制,因此现时多数台湾男性都只服过一至三年的义务兵役,这些人当然不够格称为“荣民”。根据现行法令,荣民必须担任志愿役军人满10年以上退伍,或服役期间曾经因公受伤,或曾参加过1958年“八二三”台海战役等,才能领取到“荣民证”。

44万荣民人当中,于1949年前在大陆入伍者,大约有21万人。国民党政府迁台初期退伍的官兵,待遇很差。1952年台“国防部”军闻社的新闻稿曾称,“此批除役士兵,大部均为从军多年;且籍隶内地各省,在目前大陆尚未收复之时,均无家可归,其于除役后,除一律发给三个月薪饷,及主副食作为退役金外,更应妥为安置,方能鼓舞士气,安定军心。”

彼时的退伍军人待遇微薄的主因,当然是政府没钱。不过另一方面,当时退伍的军人,也未必是“被迫离军”,因为不少人是为了躲避战乱,误打误撞从军,甚至不乏国军各部队撤退台湾途中强拉而来,其实根本不想从事军旅生活,因此等到有机会退伍,就立刻离开军队。后来在台湾卖小笼包与面点起家,如今甚至红回大陆、红至海外的“鼎泰丰”,创业老板杨秉彝就是早年退伍的军人。甚至台湾四大佛教界“山头”中,除了慈济的证严法师外,佛光山的星云法师、法鼓山的圣严法师、中台禅寺的唯觉法师,年轻时都曾是军人。

为了安排老兵就业,1954年11月,官方正式在“行政院”下成立“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1956年由蒋经国接掌。1960年代之后,当初来台的国军干部逐渐迈入中年。由于退伍人数增加,而且官方的财力已经改善,因此从1968年起,开始实施“终身俸”制度。

1980年代后期,台湾民主浪潮中,街头抗议的对象中有一大群人是老兵,这些体制内的弱势群体。上街抗议的是1968年之前,当初领取一次退伍金的老兵。1987年,这些老荣民到台北抗议,并且向“退辅会老主委”蒋经国指名喊话。当时蒋经国已经重病(次年1月即去世),但对于这些当初追随国民党政府来台、更是自己政坛发迹之始的老荣民,居然困窘到要向政府抗议,感到非常震惊。不久,“退辅会主委”张国英因处置老兵街头抗议事件不当,结果遭到撤换。为此,台湾官方推出“荣民就养金”政策----61岁以上或因公伤残,未领取终身俸且每月收入与家庭财产总额低于一定门槛的低收入荣民,可以领取就养金,目前的数字是新台币14150元。目前领取就养金的荣民,总数为6万余人,并以每年约400~500的人数减少。

跨海诈骗遗产与养老金

自1987年10月,蒋经国开放台湾老兵回大陆探亲后,不少孤寡老兵在大陆找到了亲人,并选择在大陆度过余生。台湾官方统计,约有2500多名健在的老兵目前在大陆养老。

为了方便这些年迈的老兵,台湾主管机关的规定,领取就养金的荣民,可以留在海外申领。但这些老兵是否仍在人世、会不会发生死后亲属继续冒领的情况,就成为一大问题。

虽然这笔就养金还没到台湾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8780元新台币),但14150元新台币的每月养老金折合成人民币仍然超过3000元,这比不少内地城市的平均工资要高。以2010年为例,台“退辅会”抽查了330个定居大陆的就养荣民,结果查获38人已故,但亲属隐匿不报,意图继续领取就养金。

为防止冒领,台“退辅会”近年来可谓用心良苦。目前,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指纹验证法----每次发放款项前,会先寄发指纹卡到大陆,让老兵们捺印之后寄回。指纹卡每次都采用不同的颜色,如果发现寄回的指纹不符、模糊,就会列为查核的重点。

除了冒领已故老兵的就养金之外,单身在台湾的老兵死后,巨额遗产也经常被盯上。由于不少老兵终身未娶,留下不少积蓄。仅单身已故荣民遗产缴交“国库”的现金和不动产就超过100亿元新台币。

根据台湾现行的《两岸关系条例》,单身老兵在台去世,台湾老兵在大陆的“二亲等”(血亲及姻亲,如兄弟姐妹、养子女等)遗属可拥有最多200万元新台币的遗产继承权。于是在这些孤寡老兵逝世后,却突然“五世其昌”,大批自称身在大陆的亲属来信“退辅会”,要求继承遗产。

为此,台湾官方设计了一套极为复杂的遗产申领程序,老兵在大陆的遗产继承人的申请材料必须有大陆公证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然后交由海基会进行验证,最后再由“退辅会”进行审查。此外,“退辅会”也会派员前往大陆访视抽查,以了解这些“近亲”到底是否属实。这些台湾官员到大陆后,会要求亲属提供户籍资料、过去往来信函照片等证据,以了解是否真为“二亲等”内近亲。

2010年为此类案件案发数量最高的年份,共发生诈骗老荣民案86件,73件防堵成功,遭诈骗有13件,其中9件是大陆假亲属骗领遗产。这些老兵的总遗产包括新台币4022万元、黄金2359公克、美金517元、股票7357股、金条2根、戒指3个、房屋1笔。

而在2010年之前的5年间,台官方共在大陆查访71宗“高额遗产继承”资格,调查133名继承人,透过访谈继承者本人及检视平时往来书信或家谱、照片,并查访邻居或儿时玩伴等方法验证继承者与死者的关系,结果发现其中12人不符合继承资格,挽回逾5000万元新台币可被继承的遗产。

让台官方哭笑不得的是,由于大陆的公证单位并非官方机构,需靠发出公证书的收费来牟利,正因如此,有不少公证行愿意“为钱做事”,向不符继承资格的骗徒出售具效力的公证书,他们设计的申领程序的第一道关卡便被无情的“无障碍”过关。

主管老兵遗产的“退辅会”官员郭建忠曾对台湾媒体举了一个自己调查过的案例。曾有一位88岁老兵在大陆旅游,“只是吃顿饭,就多了个26岁的妻子”。他指该名妻子平常根本没有探视该名老兵,却在该名老荣民去世后,以“未亡人”身份跨海争产,甚至买通大陆认证机构发出“关系证明”,企图诈领遗产。

曾多次前往大陆调查老兵亲属情况的官员程春正对《凤凰周刊》记者透露,他们除了访视宣称为近亲的当事人,也会利用其他侧面打听等方式,不少大陆邻居实在看不惯自己的邻居一夜间变得富有,主动向台湾调查员爆料,才查获这些家属根本是为了“多一个人就多领200万台币”,把远亲硬凑成近亲。程春正回忆,早期两岸关系不密切,“退辅会”等于私下前往调查。尤其就养老兵多半住在偏远乡村,往往要搭一整天的车,既辛苦又有风险。他曾在贵州乡下遭遇劫匪,连原本打算送给老兵当礼物的耳温枪都被抢走,“抢匪不知道这是干啥用的,还要我们示范给他们看”。他至今都狐疑,到底是单纯遇上强盗,还是大陆有关单位发现他们的身份,藉此来“探底”?不过近年“退辅会”官员前往大陆调查,已经不必遮掩身分,这种风险大为减低。

“收尸队”难题

除了骗领遗产、养老金外,婚姻诈骗也是老兵常遇到的问题。1950年代,国军军中的“高帅富”往往被一些文官和名流看上,大多自由恋爱而结婚,对象也以外省籍女性居多。1960年代后,“反攻大陆”梦想逐渐褪色,许多人开始体会要在台湾落户,此时结婚对象多半是本省的乡下女孩,往往是透过相亲介绍认识。

而1980年代之后还未结婚的老兵,年龄、收入相对条件愈来愈差,结婚不但要靠相亲,甚至必须到山地乡村找原住民女孩,愈来愈像“买婚”。随着台湾经济的发展,1990年代之后随着两岸开放探亲,“大陆新娘”对许多晚年亟欲结婚的老兵,几乎是唯一的选项。

这些只身嫁到台湾的陆配,不乏相夫教子、给“老丈夫”一个美好暮年的伟大女性,替台湾社会福利体系减少了大量负担。但也有来台之后就不安于室,弃老兵丈夫于不顾,一旦获得居留权或身份证就离婚的例子。甚至某些女性被挖苦是“收尸队”,专门找年龄老迈的荣民结婚,等到丈夫死后就继承其财产。

据《中国时报》报道,一位现年87岁的老士官长王士龙,近10年来,陆续迎娶了三任大陆妻子,结果一生的积蓄全被骗光,就连最后的养老住宅,也被第三任大陆妻子徐连英贱价变卖,得款2200万元新台币逃回大陆。

自2008年以来,不断有民意代表在各种场合质疑台官方对此状况无作为。对此,台“退辅会主委”曾金陵曾在“立法院”坦承,老荣民与大陆籍配偶婚姻的离婚比率的确偏高。因此这些老兵要结婚前,“退辅会”辅导员都会向他们分析利害。但是婚姻究竟是个人自由,有时候明明看起来很有问题,但老荣民脾气很拗,觉得“反正死了钱也带不走,如果有人照顾我晚年,全部都给她又如何?”他们极力劝阻也没有用。

目前,针对年龄悬殊的跨海老兵婚姻,台官方采取的方式是,将其列为每月必须访视一次的“较需照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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