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导人选举决定任命办法草案提请人大全体会表决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9号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治、严隽琪出席会议,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5号、6号和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表示赞成这个报告,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五年来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做了进一步修改,共修改1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6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盛霖向会议做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向会议做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得看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3月7号和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和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会议经过分别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i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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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协领导建议人选名单提交酝酿
来源:央视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9号上午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俞正声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建议人选名单,审议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和名单提交全体委员讨论和酝酿协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杜青林,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孙怀山,分别就有关议题做了说明,受中共中央委托,令计划就中共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推荐的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建议人选向大会主席团做了说明。
令计划说,选举产生出受到人民群众拥护,能够充分履行职能的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是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对做好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高度重视,中共十八大闭幕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对全国政协领导机构人事安排工作进行研究,提出了酝酿提名,第十二届全国政协领导机构人选的选择。
中共中央提出为推荐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增强国力,一些年龄较大的同事将退下来,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新进入全国政协领导机构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机构提名人选,一般应为1945年以后出生,个别非中共代表性人物的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他说,中共中央对新提名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中共预备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充分发扬了中共党内民主,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2月28号,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协商会,就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进行了协商之后,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人选建议名单。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是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同时进行的,整个推荐提名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人士安排的规定程序进行。人选建议名单形成后,2月17号,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召开民主协商会就建议名单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进行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人选建议名单。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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