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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原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被判死缓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早向本报证实,去年11月被免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的唐建华已于上个月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唐建华当庭没有表态是否要上诉。

唐建华案是在今年2月8日上午在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审理。唐建华的两项罪名是受贿1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21万新元)和1800余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一中院判处唐建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唐建华曾在中共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打黑”时期立功而受到表彰升职,可是去年9月因受薄熙来案牵连被带走问话协助调查,之后被免职。

薄熙来去年3月落马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下旬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作出一审刑判,重庆市前副市长兼原公安局长王立军之后被判15年监禁,这次的唐建华案,也显示出有关当局正逐步在清除薄熙来时代遗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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