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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学者:宪政不是社会主义 毛泽东从未认可

尽管中共新领导层呼吁维护宪法权威,任何团体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然而中共理论机关刊物《求是》旗下刊物5月21日却抛出中共学者一篇题为《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的“鸿篇巨制”公开否定。其内容概要认为宪政的关键性元素和理念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公然否定“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说法存在危险的“宪政”话语圈套,毛泽东从来不认为人民民主制度可以称为宪政。

这篇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晓青在《红旗文摘》发表的文章开门见山炮轰“宪政”呼声抬头,鼓吹“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炒作“中国梦即宪政梦”,论述“社会主义宪政”。因此必须严肃回答这一现实问题。

中共十八大后上台的习近平先是抛出“中国梦”的政治理想,此后又在宪法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呼吁维护宪法的权威。而民间宪政学者也闻声鼓噪,呼吁中共向宪政跨步。中共党内改革派阵地《炎黄春秋》以及社会上的自由派舆论阵地《南方周末》同时在2013年新年之际推出纪念文章,喊出“中国梦即宪政梦”的政治口号。

而在杨晓青看来,宪政的5大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都是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相悖的,因此它只属于资本主义。宪政的政治强权和话语霸权极具欺骗性,毛泽东从来不认为人民民主制度可以称为宪政。

作者认为,宪政与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框架存在天壤之别: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而人民民主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此其一;其二,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主张主权在民,但巨额竞选经费开支决定了只有代表财力雄厚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政党才有可能胜选执政,而人民民主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选举的民主和多党政治协商的民主相结合,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她强调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竞选得来的,而是民主革命胜利的成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没有经过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其三,宪政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国家政权体制,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体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议行合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中国国家性质的最好形式。但以宪政体制为标准,不实行三权分立,就是有宪法而无宪政,更无宪治。

其四,“司法独立”是宪政体制中的原则,为防止立法过程中“多数人的暴政”,司法机关有权行使违宪审查权;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人民民主专政体制中的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其五,宪政实行军队“中立化、国家化”,军队或一切武装力量均应为国家所有而不能听命于某一政党。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军队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已经为解放军是由共产党在革命战争中建立的,共产党不可能放弃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但这样的政权也就不可能是宪政的政权。

作者大篇幅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等共产主义领导人的经典论著,并称尽管

毛泽东1940年2月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确实提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但不能断章取义,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早已被其否定,毛泽东并不认为人民民主制度可以称为宪政,毛泽东在以后的文章中再也没有使用过宪政这个概念。

杨晓青最后总结道,宪政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依宪治国也不是宪政。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至上是不可分离的整体,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至上”口号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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