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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乱的婚配:前毛泽东时代的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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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安,有过两位文人对当时有嫌倾斜的男女关系的评述被记载了下来。王实味说:在这里,过于稀缺的女子资源成了大人物们的禁脔。丁玲说:结了婚的女人们,因为大量的家庭义务而几乎等于被排斥了革命的权力,更因为几乎不能与在前线的离婚而失去的女人的自由。

必须承认,延安时期的男女关系因为一部据说发布于一九四四年的“婚姻法”而受到了许多的规范。在此之前,比如中央苏区时期,比之于延安时期则要迷乱的多。

而王实味和丁玲所表达的那两种意见,也正标志着相对自由的婚恋行为走向禁锢的那种过渡。以在延安时期因为成立“自由恋爱俱乐部”的七个年轻人被集体逮捕的那个事件为标志,“前毛泽东时代”(在这里是毛泽东彻底掌握党和国家的权力之前的那段革命时期)过度迷乱的男女关系越来越呈现为过度的限制,这可以理解为对那个时代婚姻文化的一种反动。

“前毛泽东时代的男女关系”,这可以是一篇颇有文化史意味的学术论文的题目。但笔者用相对轻松的笔法触及这个题目,则是因为在对毛泽东史料的阅读中感受到,毛泽东本人就是一个相对而言很典型的“样本”。是他影响了别人还是环境影响了大家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曾经存在过的那个时代却是依稀可辩。

一、 迷乱

迷乱,就是一种几乎没有规律和规则的紊乱。与即使在今天仍然相对专一、稳定和持续的婚姻关系相比,那个时候的男女关系似乎走进了一种差一点就可以称之为“自然放任主义”的丛林。

借助对那个时代相关资料的记载,我们可以对所谓的“迷乱”做出这样的界定。以下八种形式的男女关系形态广泛地存在着。1、 男子多娶

如果我们不算孙中山、蒋介石这些不在毛泽东们影响范围之外的人,仅仅关注那些有名有姓且军功赫赫的共和国将帅,我们仍然可以举出一大长溜先后娶过多位夫人的名字:毛泽东有过四位夫人----罗氏(毛没有与她圆房甚至可能宁愿把她转作父亲的妾、杨开慧、贺子珍、江青;朱德则至少有过六位妻子,井冈山时期的是伍若兰和康克清;毛泽民和毛泽覃也分别娶过三次,邓小平、刘少奇和林彪也分别娶过三次妻子……

2、 女子多嫁

张闻天夫人刘英,此前曾经嫁过一位叫做林蔚的地下党;被送往莫斯科入中山大学,另与人同居。入江西苏区后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经人撮合与伍修权(当时任教瑞金红军学校,兼任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的翻译)结婚,仅同衾两夜,即宣布离婚,(哈哈过去叫一杯水!现在改为一夜情了).贺怡在丈夫毛泽覃牺牲后,又曾经嫁过两任丈夫;红军三十女杰之一的吴仲廉,此前是曾日三的妻子,后来在西路军时被俘饱受欺凌,逃出魔掌后成为江华的妻子;江青,在嫁给毛泽东之前先后有过四次婚姻,其中第一任男友是当年也很出名的黄敬(真名俞某某,现上海总督的老爸)…… 张闻天又与刘英妹妹姘居并生下一子!张简直是姘居高手(苏区与刘伯坚老婆王淑贞姘居)

3、 不规范婚姻

那个时代及特定人群的观念中,结婚不需要法定的形式,同居就算结婚。只要这种同居不是秘密的,而且二人以夫妻相称并与外界交往,这样的同居就被视为被较广泛认可的结婚。这自然避免了私人子现象,但却因此而多了朝三暮四和朝秦暮楚者。4、 革命伴侣军中寻

当时从事共产主义活动者,被视为社会的另类甚至匪类,算得上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人群。为了寻求革命伴侣所需要的共同语言和长期相守,他们从“同志”中寻找伴侣的想法和做法应该是十分理性的。如果说当年周恩来没有选择那位和他在一起留法的漂亮小姐而选择了远在国内又不是很漂亮的邓颖超,是长期匹配性考虑,则战争中的许多将军从自己的队伍中找寻伴侣也就顺理成章了。

贺子珍是毛泽东率队上井冈山时唯一的女战士,虽然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但她后来仍然众望子成龙所归地成为毛委员的“压寨夫人”。而伍若兰和康克清这两位朱德夫人,也分别来自当时的农民队伍中的女军人。

一方面军长征,有三十位女士相随。这三十位女士,或者已经是各位领导人物的妻子,或者分别在后来成为领导人士的妻子。四方面军的妇女独立团,更是早就被称为“配偶团”或“配偶集中营”。在政治部门的批准下到配偶团去选老婆,是四方面军高级将领们公开的秘密。(给领导预备日的团)

5、 未经多少过渡和适应的再嫁或再娶

与当年太平天国的禁欲逻辑相比,共产主义的信徒们并不想作苦行僧。虽然因为资源过度稀缺而设定了类似“二五八团”的规矩,人们仍然抓住一切机会和可能组成自己的革命家庭。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看上去或感觉起来根本没有经过多少适应或适应的再婚或再嫁也就不断地发生着。毛泽东夫人贺子珍刚刚离开延安,江青就顺利地取得了替补资格。她的这种填坑方式的入主,让她自己也产生着相当的不安定感。后来她一次次地赴苏养病中,她就万分地担心自己成为第二个贺子珍。(若不是50年代周恩来不同意毛与孙维世结婚你可能就长呆苏联吧)毛泽覃和贺怡夫妇,也分别有过多次这种情况的再婚和再娶。还没有从前夫的牺牲中走出来的刘英,仍然在长征后迅速地嫁给了张闻天。曾经是毛泽民夫人的朱旦华(生毛远新),在毛泽民牺牲后也嫁给了方志纯。6、 妻子在战友之间的“转移”

如果说因为伴侣牺牲或谣传牺牲而再婚再娶还相对合情合理的话,在丈夫还没有死去甚至就在自己的不远处的时候就选择改嫁,这实在有些铁面无情。比如金维映(阿金),曾经先后嫁给过两位中国革命史上的超一流领导人(邓先生和李维汉先生),似乎并不是什么佳话。而蓝苹其人在黄敬已经出狱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了同唐纳等同居,(后搞得唐纳叔叔要跳河自杀)又在黄敬来到延安的情况下高攀了房中清冷的毛先生,(毛先生房中会清冷吗?)也有些让人目瞪口呆。

7、 以工作或革命的名义的“结合”

从为了工作方便的假结婚到真结合,在视死如归的共产党人看来,这中间并没有什么道德或信义的鸿沟。陈铁军夫妇在刑场上的婚礼,就这这样一般革命道德的完美体现。陶铸出狱后,在自己的领导的地盘上盛情挽留了从此经过的曾志,并在此后不久与其结婚的故事,也似这样的浪漫结合。

8、 伴侣的选定、指定与圈定制

因为长时间的战争环境,共产党军队的诸多高级将领们或者妻子牺牲或失散或者长时间孑然一身,一直成为组织上的关心对象。当部队或学校里有了合适的候选,他们便一次次地被拉去相亲。所谓相亲,实际上也是间接的。比如到那个单位去讲话、视察,顺便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姑娘,这几乎是不公开的秘密。在这种情况下,女当事人可能蒙在鼓里,也可能是纯粹的被动候选者,甚至有时会丧失最基本的主动权。

通行的程序是:先由将领们去选,选中之后告诉介绍人(有时基本上就是组织的代名词),然后由组织去找那个被选定的女孩谈话,只要不是特别的反感,她也就被纳入了考察和培养对象,其他人再也无权染指。等二人的非正式交往达到了某种程度,就可以进入下一个最为关键的环节,那就是基本上没有经历过恋爱过程的婚礼。婚礼之后,这个女孩就得从学校或原单调动出来,随着丈夫(如果丈夫的级别足够高)的部队一起行动。延安在一九三六年以后陆陆续续办起了许多全国招生的学校(如鲁艺、陕北公学等),这些学校也就为共和国的将帅们培养了许多性侣。如林彪、彭德怀、贺龙、左权、陈毅、陈赓等,基本上都是适用的这个程序。之所以我们现在看到了对将帅们遗孀的访谈录,也与当年的老夫少妻间的年龄差距有很大的关系。

即使是在适合条件的女子资源并不是很丰富的情况下,高级将领们仍然可以拥有先行挑选的权力或机会(有点象清庭时的选“秀女”)。同理可证,如果一个女子准备结婚,她可以选择的范围也会是很大的。如果恰好她的标准是官衔的高低,则级别相对较低的追求者的成功概率必然要低很多。况且,一旦前面有一位高级将领选定了一个对象,这个女孩子就极可能被圈定或保护起来,别人不再可能越雷池一步。也因为这一点,低级军官们的牢骚便不可能不多起来。当年黄克功追求刘茜不成而拔枪杀人,也完全可以理解为一种被羞辱了自尊心后的怒不可遏。因为自己的魅力不足够大而不能搞定那个女孩的社会原因,是他所不能控制的。一个大男人连个老婆都找不到,他在冲动和纷乱的心境里定然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与其让自己看好的女孩嫁了其他战友而自己丢脸,不如用杀人也等于自寻死路的作法唤醒人们注意那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黄克功被逮捕并枪毙,间接意义上也因为他浪费了一个珍贵的“妻子”名额吧:粗豪将军,真是不知怜香惜玉,且暴殄天物----确实该杀。

二、 婚配

婚配中的“配”,在这个时代可以同时有三种解释:一是配偶,即成婚或为公众所认可的同居;二是搭配,即相对自由的组合;三是分配,即由有关部门主要听从一方(一般是男方)意向的指定。说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是迷乱的婚配,便是说不仅仅婚姻关系比较随意散漫,自由组合也颇有些抢宝的游戏意味,而那不问爱情也不问是否般配地就往一个大床上一扔的作法,也确实是有点把女人当成财产进行分配的怪味。

于是又回来了文章起首说到的那两篇文章即王实味的《野百合花》和丁玲的《三八节有感》所述及的况味。婚配上的不平等让男人大量多于女人的圣地延安出现了男女关系上严重的两极分化。“八大美女”被林彪这样的奇貌不扬者“霸占”,虽然叶群未必是处女。而那些嫁做将军妇的女人们,却又从此被新的婚姻法则限定在牢笼中,不经丈夫的许可而不得离婚。尤其是文化人,生性活泼的她们极可能会被丈夫们认为是行为不端而受到虐待,而她们在这些功臣们面前则再也没有可能象之前的姐妹们拥有移情别嫁的权利……

三、 因由

机械而津津乐道当年男女关系的迷乱是没有多少现实意义的,但探究这种迷乱状态的产生原因则会有趣的多。

一些爱过西方自由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互相之间达成的默契。比如毛泽东就曾经与蔡和森、蔡畅兄妹有过“终生不结婚”的约定;毛泽东也曾经盛赞蔡和森与向警予之间的自由同盟。虽然这些当事人并没有完全遵守他们曾经的约定,但自由的种子却深扎他们的心底。在这之后,自由地选择伴侣并自由地舍弃不再有感情的异性同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不受首先和法律的制裁。 向警予与彭述之就是这种关系!一边说与蔡和森的爱情没变,一方面却与彭述之同居在一起!

制度上的纵容是造成这种迷乱的直接原因。比如在苏区制定的婚姻条例中,对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都予以支持。最为热闹的一段时间,要求离婚的妇女挤破了中央政府的门槛。让已经死亡了的婚姻因离婚或自由恋爱这一法宝而重新盘活,不仅仅让那些感觉不幸福的男人女人们享受了一次性解放的感觉,也让那些按照旧的体系自己必然处在规则之外的男人女人们有了结婚和性爱的机会。与这种自由化的法律倾向相联系,恋爱和结婚的自由也在百姓中扎下了根。《小二黑结婚》虽然创作于较晚的时期,但也确是对这种自由规则的一种简单地图解。

战争环境下的特殊局面,让置生死于度外的革命者们“难得偷来片刻逍遥”地抓紧享受爱情或男女之欢。试想,一个随时都处在生命威胁中的人,还会那么温温而雅地玩味花前月下和海誓山盟吗?“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吧,“赶紧日”吧,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吧。

女子资源的严重短缺这一恶劣局面,加重了那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有些不可理喻的迷乱婚配。参加革命或革命的同情者中,女子的比例本来就小,如果象现在那么去计较是不是处女、是不是曾经结过婚、是不是有过复杂的婚配史,就连眼前的机会都会丧失。

革命时代的业余生活过于贫乏,也让结婚组织家庭成为一件颇为风光和多彩的阅历。吃了上顿没下顿、活了今天没明天、走了这村没那店的单调生命中,娶妻生子肯定是相当喜庆的事情。只有那些找不到老婆的边缘人,才会抱怨别人娶的妻是不是处女。

特定地区男女关系的放松,也让迷乱的婚配并不被人耻笑。毛泽东上井冈山,用他的出众才能迅速打开了周围的局面。不仅仅是袁文才,即使是贺敏学、贺子珍也不想让这位毛委员因为没有“恒心”而魂不守舍。给他找一位压营夫人来安定他的心,恐怕也是整个井冈山人的共同心愿。毛泽东与贺子珍成为革命性侣的第二天就有军官上山道贺,恐怕就是这种众望所归的一种证明。战友间相依为命的革命感情,形成了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语言,只有适当的因素催化,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与合适的对象相濡以沫。这种加入了相当革命战友万分的爱情,应该是今天某些根本没有什么靠得住的爱情基础的儿女情长所不可能媲美的。

四、 转向

分久必合。乱而后治。迷乱的婚配在一九四四年以后得到了相当程度地改善。战争年代里积久形成的婚配被最终定格。从过度自由发展到过度禁锢的时代来临了。

条件也渐渐地好起来。革命者和革命的同情者中,女同志越来越多。毛泽东娶到了多才多艺的女演员,刘少奇寻到了资本家的阔小姐,就连在特里尔说来“丑陋而又粗野”的彭德怀,也找到了名门闺秀。已经没有必要再象过去那样不成体统了。

将帅们的年龄也大起来。当年血气方刚的年龄里,除了杀敌还有使不完的力量。强大的多余精力必须找寻它合适的出口。可在四四年以后,要打的仗更多更大,要做的事又多又杂,要开辟的功业且繁且难,他们的精力越来越转移到了建国上。

而且,年轻人们的胡闹,即使在荒唐程度上没有超过自己年轻时,也毕竟在越来越规范和文明了的秩序中显得那么大逆不道有伤风化。一如不应该再象过去一样当着客人的面从自己的裤裆里抓虱子、不能再在人家的客厅里把主人的茶杯打碎,马上就要成为国家栋梁的主人翁们得学着文明和克制一些才显得更有涵养了。当然,这种对规范的注重迅速成为一种新的禁锢。建国后的长时间里,男女关系成为一个禁区。有作风问题的人,每每被冠以“流氓”之名而受到歧视。尽管还有好多大人物(如传说中的黄永胜就被称为“双枪”将)一如既往地做着欺男霸女的风流事,可那已经远离了公众们的视野。(建国后的换老婆就是一例,象王近山已经晚了,大首长们在44年前都已经换好了)。想想也郁闷哈,轮到王近山们了组织上却不让换了!还一撸到农场去了!(原来让领导先走《用》是有传统的)!

一 饶有趣味的一夕谈

我们在“胜利”县工作时间虽很短促,但“胜利”县扩红突击队长金维映却很满意我们给她的支援。事实上这多半还是得力于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优异的活动。她在中共“胜利”县召开的红军家属代表大会上,以“红属”的身分现身说法,把她在瑞金和兴国的“先进经验”,以及有关红军家属切身的问题,用生动活泼的实例和富于热情的话语感动了所有与会的红军家属,当场就有许多红属响应了中共“党”和苏维埃的号召,互相写下了“挑战书”。保证开小差回家的“老公”回到红军中去。“胜利”县红军家属代表大会获得完满成果,扩红突击计画也超额完成了。后来,金维映还获得了“扩大红军模范”的奖旗。

我们在“胜利”县的任务已经完成,第二天就要转到宁都去了,那天,金维映高高兴兴地杀了一只鸡请我们吃饭,一方面表示“酬劳”,另一方面表示饯行的意思。

在苏区“红白”交界的地区买鸡并不困虽,困难的是杀了鸡,没有盐调味,实在是大杀风景。原来向苏区农民买鸡,只要表示“以盐交换”,这个“交易”立即可成;如果是用苏币,鸡就难买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金维映是拿出了二两盐交给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买到的。在盐的问题上显示了两点:第一,由于国军严密封锁,使苏区农民过著没有盐吃的生活达四年之久;第二,苏区农民普遍地抵制“苏币”,这种现象在“红白”交界地区特别严重。邓小平第二任老婆金维映

那天晚上,我们和金维映痛痛快快谈了好几个钟头。我们的话题从扩红突击开始,随即转为大谈特谈红军家属问题,其中最中心的一点,就是苏维埃政府对于红军家属要求离婚采取干涉和压制的态度是不合理的。杨秀珍率真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她激动地说,苏维埃政府干么要过份干涉红军家属离婚自由,结果引起了红军家属普遍的反感,做出许多“不道德”的行为。现在许多的红军家属老公长期在部队中,家里的农活自己干,农忙的时候,不免要雇人做活;耕田队来了,对年轻的红属又要勾引,这样红军家属和“男同志”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说实在的,“守规矩”的红军家属能有几个呢?

金维映也感叹的说:连我也有点莫名其妙,苏维埃的《离婚条例》明明规定,苏维埃公民离婚是自由的,不但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即使男女任何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也可以离婚。为什么非红军家属离婚可以自由、而红属就没有这种自由呢?但红军家属在地下乱搞,年轻的红军家属没有“秘密老公”的实在太少太少了。这不就是对红军家属过份的压制所造成的恶果吗?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开腔的张荣对着杨秀珍开玩笑的说;“秀珍,你有几个‘秘密老公’吗?”说得杨秀珍满脸通红,好久不能自适。她只是举起拳头作揍人状,要不是在金维映的面前,恐怕就要打起来了。“好了,好了,你们在一起办公,天天见面。有无还能瞒过大家吗?” 金维映以老大姐的口气,解围的说。

因为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场饶有趣味的漫谈至此结束了。

金维映和杨秀珍的对话,在当时不免引起了我无限的感慨:也许是由于某种神秘感吸引了我,我进入苏区之后,那奇妙的、混乱的男女关系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二 性的解放

我又想起了李伯钊、杨尚昆和王观澜的三角关系。李伯钊和杨尚昆是在莫斯科结婚的,她到了江西不久,就和王观澜姘居了。在这里,无所谓“结婚”的形式,也不问是否到乡苏政府登记(苏维埃《婚姻条例》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都应到乡苏或市苏登记)。但共产党是讲求事实的。在苏区,只要男女有了“同居”事实的存在。苏维埃的法律----《婚姻条例》就承认是“夫妻关系”,登记不登记是无所谓的。李伯钊是“有夫之妇”,她在苏区和王观澜同居,并没有受到苏维埃法律的约束,可是谁都得承认李伯钊和王观澜的夫妻关系。后来杨尚昆来到江西苏区,李伯钊又弃王而就杨。李、杨、王的三角关系,只是苏区男女关系的一个典型。从这里可以看出苏区男女关系混乱到了何等程度!

在观念上说,苏区的男女关系,只能解释为“性的解放”的象征。是的:首先是经济上的“解放”,苏区的妇女和男子一样分得了土地,一个女子出嫁了,她可以把自己分得的土地带到丈夫那边去(苏维埃的《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各自的田地、财产各自处理”),苏区妇女的经济独立了,她们在经济上不再依靠丈夫了。随着经济上的解放而来的便是“性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说,苏区的妇女确确实实是被“解放”了。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任意的,只要男女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随时可以离婚。结果是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者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三 另一种方式的典型

在谈到苏区男女关系的时候,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的三角关系,又是另一种方式的典型。不过,金维映的遭遇,似乎比李伯钊要“惨”些。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而遭整肃之后,金维映即与邓小平分离。此时李维汉(化名罗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金维映与邓小平分离的同时,也离开了工作岗位----中共江西省委会(设于宁都),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嗣被派到“胜利”县担任扩红突击队长。由于她在扩红突击运动中立了“功”,因被提拔担任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由于工作关系,金维映与李维汉接触的机会多了,不久便和李维汉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一九三四----三五年,金维映随红军西窜到了陕北,仍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六年中共在延安设立“抗日军政大学”,金维映任该校女生队队长:这一段时间她与李维汉的关系是正常的。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另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她和贺子珍(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同样的运命:被送到莫斯科,名为“留学”,实为遗弃了。

以上是“公开结婚”的几个显著的例子。还有“秘密结婚”的方式,也不乏其例。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张闻天与刘伯坚之妻王淑贞的暧昧关系。张秉性浪漫,在莫斯科时曾与一俄女结婚。入江西苏区后即鳏居,时张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党报委员会书记。刘伯坚任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长期在前线。刘伯坚的妻子王淑贞初在瑞金红军学校任教,后调入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任秘书。不久,王淑贞就成了张闻天的“秘密夫人”。此事在当时中共高级干部中成了公开的秘密。

红军西窜,刘伯坚留江西苏区被俘后遭枪毙。王淑贞也留在江西,刘伯坚死后再没有她的消息。一九三五年红军西窜到四川省松潘之毛儿盖,张闻天复与刘英同居了。提到刘英,她是中共男女关系中应予大书特书的另一个典型。

刘英,湖南籍,在中学时即加入共青团,一九二七年在武汉恋爱结婚不久,被送往莫斯科入中山大学,另与人同居。入江西苏区后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经人撮合与伍修权(当时任教瑞金红军学校,兼任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的翻译)结婚,仅同衾两夜,即宣布离婚,成为中共内部婚姻史中之趣闻,亦为“一杯水主义”之典型。抗战初期,刘英也被送到莫斯科“留学”去了,张闻天复与刘英之妹李霞(化名)姘居。李怀孕,不得已被送到新疆去“生产”,生一子未取名,中共驻新疆办事处主任陈潭秋乃为取名曰“鸿声”,以影射“闻天”。此一趣闻,当时中共高级干部几乎无一不知。

四 柯仑泰女士“自由恋爱”的流毒

以上,我把江西苏区的男女关系、特别是把中共高级干部婚姻关系的几种类型予以简要介绍。中共在江西苏区推行的婚姻自由制度,冲击了赣、闽、湘、粤等边境广大的落后地区,破坏了这些地区固有历史文化傅统和伦理道德观念,换言之,中共在江西苏区所推行的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它的中心内容足以苏联的婚姻制度为依据的)和中共高阶层内部在婚姻关系上所表演的丑剧,深刻地影响了那些地区单纯简朴的农民家庭生活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在这里,我想再回忆一下中共红军于一九三四―三五年西窜到陕北苏区之后,将流毒于江西苏区的、标榜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和极端紊乱的男女关系带到陕北苏区的情况。

陕北苏区是由陕北土共刘志丹、高岗、谢子长等开创起来的。他们虽然执行着列宁主义的暴动政策,但他们在伦理道德观念方面多少还带着中国儒家思想所孕育的婚姻观念,所以他们所领导控制的陕北苏区,在婚姻关系上和男女关系上就没有发生过剧变。然而自从一九三五年冬江西红军流窜到了陕北苏区之陵,情形就大变了,那表现著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和基于自由恋爱的男女关系的闹剧在陕北苏区开始重演了。影响所及,原来淳朴的陕北农村家庭生活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一九三六年春,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科长高朗亭在一次由苏维埃中央政府内务部(时笔者任该部部长)召集的红军家属工作会议上激昂感慨地说:自从“中央红军”来到陕北之后,掀起了两个高潮:一为“中央红军”老干部的结婚高潮;二为陕北红军家属的离婚高潮。显然这两个高潮严重地破坏了陕北苏区原有的淳朴的家庭生活。高朗亭率真地说:中央红军到了陕北苏区什么都好(笔者按,这是当时陕北干部对中央红军表面恭维的话,实际上并不如此),就是苏维埃政府的婚姻法最不好。意思是说,中央红军带来的“离婚高潮”最不好。

中共在江西苏区以及在陕北苏区所推行的“自由婚姻”制度,显然是根据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而来的,而他们在江西苏区所颁布的《婚姻条例》(一九三一年)和《婚姻法》(一九三四年),不外是苏联《新婚姻法》的翻版。那么,苏联《新婚姻法》所依据的是什么呢?所谓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的实质又是什么呢?

这里,我想用不着详细敍述苏联新婚姻制度或所谓共产主义婚姻理论的具体内容;我们只要指出把“一杯水主义”的婚姻观念带进江西苏区的几个留俄干部之间所表演的几桩富于罗曼蒂克情调的自由恋爱故事就够了。

依我在江西苏区(一九三二―三四年)所看到的一些典型例子(前面已敍述),足以证明当时中共内部“一杯水主义”男女关系的盛行,显然是柯仑泰女士“自由恋爱”的流毒所使然。柯仑泰女士(Kollontay)是早期俄国左派共产主义者,在“性关系”与婚姻关系上,主张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之说,她以所谓 “波格达诺夫主义”(Bogdanovism)研究男女关系,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应在各种目的下,自由与异性结合,并提出所谓“性本能”说。虽然这种“学说”曾受到列宁的批评,惟由于她在一九二一年至二三年间担任共产国际妇女部书记,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三○年间先后担任苏联驻挪威大使和瑞典大使,遂使她的“自由恋爱”理论普遍流行于各国共党团里,严重地破坏了旧式家庭。中共在其统治下的江西苏区和陕北苏区盛行“一杯水主义”的自由婚姻关系,同样严重地破坏了中国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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