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反对拒绝宪政的文章,如果是出自五尺孩童之手,尚可理解。若是出自法学教授,那就会导致“网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结局。看中国人民大学女教授杨晓青撰写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这篇大作,让我不禁想起中国一个传神的歇后语: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用“阎王爷的告示----------鬼话连篇”来形容,也实不为过。这位杨教授到底是在“以己昏昏,使人昏昏”,还是 “著书只为稻梁谋” 以求媚上求荣?不得而知。
按照杨教授《宪》文“宪政是整体改变国家性质和政权制度”的论调,因为辛亥革命“整体改变”了大清帝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制度”,因为中共推翻国党在大陆的统治,整体改变了原先的“国家性质和政权制度”。辛亥革命就是大逆不道,共党就是大逆不道无疑。很显然,给杨教授一百五十个胆子 ,她也决不敢这么讲。
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视角,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
在大清权贵看来,辛亥革命必是大逆不道的;从蒋介石同志(独裁专制者之同志)来看,中共推翻国党,必是大逆不道的。
但是,从被统治阶层的中国人民看来,“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是好喜欢”。
我不知道这位杨教授,对潮水般涌向西方宪政国家不远万里去主动 “姓资”的中国人怎么看。难道他们移民大逆不道吗?难道他们都该被引渡回中国大陆接受中国法律审判服刑入狱吗?退一步讲,难道中国必须要立法禁止中国人移民到“姓资”的宪政国家吗?难道中国人必须落入“姓社”的诅咒吗?难道同是不完全的人,只因为他们是统治者,就能超过上帝的权柄决定他人的命运吗?
“硕鼠硕鼠,勿食我黍,适将去汝,适彼乐土”。人人有迁徙的自由,人人有决定自己命运之天赋人权。按照“人民当家作主”的逻辑,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走什么路不走什么路,决不是由某几个人或某组织说了算,是由人民(尽管“人民”如同“公有制”,是一个容易被人浑水摸鱼的字眼,可“人民”决不是特指某些人或某组织)说了算。
在早已被邓公了破除了“姓资姓社”樊篱逾三十年的今日中国(那位自称为“人民的儿子”的人,其最大的败笔是对人民下手,没有超越毛氏指定接班人的窠臼。虽然悟出了必须“解放生产力”的真谛,却不明白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如马克思所说“人的自由 ”),某些人还在念 “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草” 的紧箍咒,足见其思想之腐朽落后和愚昧。
在某些人看来,他们治下的中国人,必须是按既定程序运转的机器(只会感恩戴德惟命是从照章纳税作良民),没有自由思想和独立意志的奴隶(必须没有人格尊严和情感的“革命的螺丝钉”)。“人所不欲,勿施于人”。试问谁愿作他人的机器和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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