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照2013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的要求,10个中央巡视组已全部进驻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工作。巡视工作全面开展近十年,揪出了陈良宇、侯伍杰、李宝金、杜世成、黄瑶、宋勇等一批“老虎”。
看得出,这则新闻对“老虎”的界定,与中国曾独霸一方的“诸侯”级别相仿。可是在“刑不上代夫”的封建时代,查办一方“诸侯”绝非易事。但在今天的中国,查办“老虎”历来毫不手软,尤其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方略,很受民众欢迎和期待。
据2013年5月27日《学习时报》报道,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剖析后发现,103个副省部级干部中,逾八成受贿,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约占已判案例的53%。
这则报道说明,尽管陈良宇等“老虎”曾位高权重,但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是谁,职务多高,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比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中,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等一批“老虎”被执行死刑,表明执政者对这些危害极大的“老虎”的惩处不可谓不狠。
然而,由于监管不力以及某些“老虎”等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作祟等等原因,使得中国官场腐败乱象愈演愈烈,令人触目惊心和极度忧虑,因而成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接任后面临的头号难题和最大挑战。可以说,不着力解决头号难题,不积极应对最大挑战,执政党就会彻底失去群众基础,人亡政息的一天就会不期而至。
对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头脑极为清醒,因此十八大后接连打出了惩治腐败“组合拳”:出台作风建设“八项规定”,使得无数“老虎”“苍蝇”大为收敛;十路“钦差”已赴各地,既打“老虎”也拍苍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警醒各级官员务必明白,人心向背关系生死存亡的深刻道理……
无数事实表明,“老虎”“苍蝇”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毒蛇猛兽,都是共和国人民的头号公敌,“虎”患不除,“蝇”灾未已。而相对“蝇”灾而言,“虎”患危害更烈。这是因为,“老虎”犹如滋生“苍蝇”的粪坑,惟有清除“粪坑”,方能祛除“苍蝇”滋生之源。正可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对于“虎”患之危害,笔者在此不妨列举两例,仅供各位评判。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受贿卖官案。虽然马德的级别算不上“老虎”,但其在老百姓心目中,已是不小的“老虎”。马德主政时期,绥化市委大院一度成了“官帽”批发市场,小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各市、县、区内局委办各部门的一二把手,每个位置都有其“价格”。而马德卖官受贿案涉案官员达260余名,其中包括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老虎”以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的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2013年6月9日,被称为毁誉参半的刘志军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6460余万元。检方还认定,2007年至2010年期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丁书苗等人则通过向中标企业收取“中介费”等名义,非法获利共计折合人民币32.3亿元。另据媒体披露,刘志军的贪污金额让人震惊,一个人就坐拥374套房产,而其淫乱史更是让人唏嘘咂舌。
其实,现实中的腐败乱象又何止上述两例?但上述两个普通案例再次告诉人们,“上梁不正下梁歪”,再次揭示了“老虎”与“苍蝇”之间的辩证关系。“苍蝇”之所以漫天飞舞,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败坏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危害执政之基,尽管有其自身的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源于“老虎”的腐败。所以从这方面理解,拍“苍蝇”固然极其重要有利反腐,但打“老虎”更为重要更为必要,“虎患”一日不除,“苍蝇”就一日难绝。
故而笔者以为,惟有从公布高官财产做起,将权力关进制度之“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反腐机制,充分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充分发挥网络等舆论阵地的监督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批评和监督政府的神圣权力,监督执政者忍痛割除自身毒瘤,毫不留情地揪出潜伏在“公仆”队伍里的“老虎”,如此,才能赢得民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执政之基才能得到有效巩固。非然,一切都是浮云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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