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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昆的窃听事件不容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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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市出了个“特务书记”。此公在担任区委书记期间,在其它领导的电话上安装窃听装置以掌握动向。2013年1月7日还以政协副主席的身份人模狗样的坐在主席台上,会议刚结束就被省纪委带走,与他实名举报市主要领导相隔没有几天。据说此人在省里审查也不“老实”,没有中纪委在场绝不开口。最终结果只能视目以待。

由此想起了很早以前原国家主席杨尚昆的“录音窃密事件”。

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是文革前的1965年被撤职的,缘于一次录音事件。

事情起因于1965年下半年。有一次毛泽东专列停在长沙车站,一名通信兵在站台上见到毛泽东机要秘书张玉凤,就模仿毛泽东口音说话,其所说的话正是毛泽东在列车车厢内和张玉凤说的话。

知道情况后的毛泽东立即盘问该通信兵,得知是罗瑞卿布置的。

询问时任总参谋长的罗瑞卿,说是杨尚昆根据政治局会议决议要求,在车厢安装录音设备,以便政治局成员及时了解毛泽东的指示以便贯彻执行,罗瑞卿并出示了政治局的决议文件。

毛泽东大怒,1965年冬,杨尚昆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罗瑞卿同时下台与这件事有没有关系,目前没有说法。

根据杨尚昆的秘书苏维民在《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一书中,引用杨尚昆生前的说法,录音事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毛泽东讲话历来不喜欢人家做记录,是人所共知。在50年代初,在一次谈话中,发现胡乔木在做笔记,就说:“你们记这些干什么,以后不要记了。”。这可能是毛泽东第一次表态,对他的谈话不许做记录。

1958年7月,毛泽东在中南海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所谓“共同舰队”问题。接见前,毛泽东要求准备录音。因为是国际交往,录音是必须的。

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会上毛泽东谈到国际关系时,他关照参加会议的同志不要做记录,这时胡乔木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就很生气地说:“谁叫录音的?以后谁再录音就开除谁的党籍!”。显然,毛泽东对谈话录音的问题态度是坚决的。

1961年4月,突接时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的龚子荣电话,说毛泽东追查录音问题。

杨尚昆回到北京以后,才知道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时发现要录音,生了气。

杨尚昆在向时任中央书记处总书记的邓小平、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彭真说明情况的同时,一方面向毛泽东作书面检讨,承担责任,说在录音问题上疏于检查,请求处分;另一方面责成机要室的同志抓紧组织力量,选择最重要的录音尽快转化为文字记录,然后把所有的录音带清点登记销毁。

中央书记处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录音问题,通过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中央重要的正式会议,经书记处批准,可以进行记录。中央领导同志和党内同志的谈话;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外宾的谈话一律不准录音。显然,不仅毛泽东反对谈话录音,而且以中央的名义对此做出了决定。

杨尚昆坚持认为,录音不但不是他的罪过,相反是一大功劳。录音,就是为了保存党的历史文献。杨尚昆这种说法,置中央规定于何地?

虽然杨尚昆一直把这种行为称之为录音,却改变不了内中包含窃听的事实。

窃听的原意是偷听别人之间的谈话,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已经演变成借助于技术装备手段,不仅窃取语言信息,还窃取数据、文字、图像等信息。

美国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是一件最不光彩的政治丑闻。在1972年的总统大选中,为了取得民主党内部竞选策略的情报,尼克松竞选班子的首席安全问题顾问詹姆斯·麦科德为首的5人闯入位于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时,当场被捕。

由于此事,尼克松于1974年8月8日宣布将于次日辞职,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辞职的总统。

传媒大亨默多克的《世界新闻报》为了抢夺独家新闻,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信息,侵犯了西方人最为重视的隐私权,受到世界范围内的谴责和抨击。

在后来批判杨尚昆时,他的主要“错误”第一条就是“不顾中央多次关于禁止安装窃听器的决定,背着中央私设窃听器,私录毛主席和常委同志的讲话,盗窃党的机密”。显然,事件的性质并不是录音问题,而是“私设窃听器,盗窃党的机密”,这个定性在今天看来也没有问题。

杨尚昆录音事件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是作为当事人的毛泽东多次明确强调不许录音,这个态度没有含糊过。

第二是中央通过的《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录音范围是“中央重要的正式会议”,并要经书记处批准,才可以进行记录。明确规定“中央领导同志和党内同志的谈话;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外宾的谈话一律不准录音。”这个原则是非常明确而具体的。杨尚昆在毛泽东专列车厢安装窃听器,显然是为了窥测毛泽东的动向和掌握毛泽东的隐私。超出了中央关于录音决定的范围。

第三是安装录音设备应光明正大,至少要让当事人知道。毛泽东专列车厢安装录音设备不仅毛泽东本人不知道,他的秘书及随从人员也不知道。公开录音与私自录音窃听是两个概念

第四是即使经过同意的录音也要保守秘密,这是基本原则。参加录音的工作人员把录音内容当笑话说,显然是非常错误的,这是作为中央办公厅主任在管理上的失职。

第五是杨尚昆以保存党中央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的历史文献资料为借只没有说服力。因为在毛泽东专列上安装录音设备不同于会议录音,是一种见不得光的窃听行为。

第五是《王光美访谈录》(作者:黄峥中央文献出版社)中王光美对这件事的辩护是“所谓“窃听器事件”,其实并不是什么窃听器,是录音机。”这种说法显得有点滑稽,窃听器与录音机在这里是可以划等号的。

偷录毛泽东私人谈话绝不是件小事。

毛泽东是党的主席,中国事实上的“皇帝”。他要在不同场合接见和与各方人士谈话,既有公开场合下的成文讲话,又有随机发挥聊天式的谈话。既有对具体事件的讨论,又有对各级领导不同的评价和议论。如果这些话被断章取义或散布出去,势必影响团结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杨尚昆作为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理应知道和遵守党的纪律,私自安装录音窃听设备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有违社会道德,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属于犯罪。

所以,目前相关人士为杨尚昆录音事件平反是错误的,混淆和篡改了事件的性质。

顺便提一下,我们经常提到的彭真、罗瑞卿、陆定一和杨尚昆都不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打倒的。

众所周知,文化大革命是1966年5月16日开始的。彭真的倒台是1966年4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缘于文革前期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所犯错误。罗瑞卿下台是1965年12月,与杨尚昆下台同步。缘于叶剑英、聂荣臻、萧华、杨成武等对罗瑞卿的“密告”和“揭发”,是政治因素主导还是帮派伙拼很难说。陆定一下台是1966年2月其夫人严慰冰写匿名信的事,是彭真负责查办的。杨尚昆也是65年的冬季,缘于这次录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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