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中老年女人们为什么跳广场舞跳得这么上瘾?因为她们把广场舞当作了行为艺术: 既是跳舞,就是让人看的,是在表演,“作秀”,决不是以锻炼身体为目的的广播体操。从心理学角度讲,舞蹈的原始动机是动物和人类吸引异性的下意识行为;能吸引到异性的注意就能上瘾,于是广场舞变本加厉,变换花样和服饰,不易停止。从社会学角度讲,中国人单人行动,尤其妇女单独上街作秀怕被人骂作不要脸,聚成大群就能以人多盖脸,跳得陶醉、投入、无所顾忌----入裸国而不虑羞耻。城市当局如果划定一个远离闹市的地点,或租借室内空间让她们跳,或让她们在自己家里跳,肯定她们就没心思再跳了。
所以,广场舞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舞蹈的原始本质“吸引异性”是个不限于中国的“普世价值”,可以暂不讨论;中国特色在这件事上的表现是,第一,法不治众; 第二,走极端。“众”是个集体主义概念,不论有无组织,“众”是不好惹的,因此跳广场舞的“大妈”不是好惹的。中国的“集体主义”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东西,似乎过度强调了“共性”而抹杀了“个性”。我曾教美国同学写毛笔字,字帖上有“大公无私”四字,他们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彻底地“抹杀个人”?我给他们很难解释得通,只好说些“大话”: 西方的爱国主义不也要求每个公民每个士兵随时准备牺牲自己捍卫祖国吗。 “爱国主义?哼!” 玩世不恭的美国学生公然表示嘲笑。美国社会推崇的“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 虽然含有自私的、自我中心的成份,但更多的含义是一种成熟稳健的东西,是对自己负责的,进取的,富有想象力和冒险精神的心理态度。很不幸,我国人民缺少这种“单兵”的“孤胆”,而必须依赖“集体”。这岂止光图自己快乐而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更包括一切“吃大户的饥民”和闹事的暴民: 成了有我一份,败了又不是我一个人!鲁迅曾把这种中国特色比作“非洲的野牛虽能排角成城”对付狮子等猛兽,但“拉出一匹,只会哞哞的叫。” 狮子和野牛,是孤胆和群胆对立的写照,也是法与众对立的写照----如果“兽王”狮子代表丛林的“法”,那么野牛的排角成城便是“众”。这是第一。
第二,就是“走极端”。聚众闹事在中国是不祥之兆,因为一旦啸聚成群,就很难控制。法轮功聚众练功貌似自动行为,实际是有人煽动的邪教在扰乱社会,当局认识到了这与1950年代的“一贯道”有相似之处,及时批倒批臭,彻底瓦解了这一动乱苗头,没有让他们向极端发展。但1989年天安门的聚众,效法以前苏联为首的“苏东波”思潮闹事,一开始当局没有意识到严重性,没有把“运动”掐死在萌芽状态,致使暴徒们越来越胆大,终于杀人放火把事情闹到了极端,导致了六四的可怕暴力冲突。
再早,从1966起文革聚众乱了十年,号称千古浩劫,最初固然是当局自己发动的,后来失控也是因为党内党外的人们都把事情闹到了“不象话”的极端。更早,1900义和团聚众“扶清灭洋”,清朝当局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民心可用”,妄图借义和团的力量把洋人赶走,唆使他们攻打教堂,攻打使馆,这些极端的暴力行动终于引来了八国联军的灾难。
回到广场舞。广场舞一直不带政治色彩,貌似无害,但却是视觉和听觉上的污染(丑态和噪音),当局和民众一直持容忍态度。前些时有些大妈穿上模仿八路军的制服手拿大刀等道具跳抗日舞,近日又发展成什么“阅兵式”,这就有了政治色彩,并不是完全没有政治诉求。这不值得表扬,而应看作问题的所在。可以反日,也可以反美,反俄,也可以“扶清灭洋”,煽动民族情绪;而抱着侥幸心理利用民众排外并不可取,这有慈禧太后的前车之鉴,以及借口“抵制日货”闹事的前车之鉴。跳广场舞的妇女们一旦效仿外国人手拿茉莉花或用什么别的花样表达政治愿望,无论支持当局还是反对当局,也都不应该看作“民心可用”,这,有文革的前车之鉴。这些妇女的行动其实是一般青年和民众很容易效法的榜样,她们一再把事情推向极端,得寸进尺地试探、挑战当局的容忍程度,甚至从广场跳到了火车站和飞机场。不论迄今有无政治倾向,全国各地眼下都在闹这玩意儿,这趋势和规模已经让人感到难忍而且无奈,至少,有了她们任意占用空间的自由,就没有其他人享用宽阔的广场和其他空间的自由;有了她们任意放高分贝音乐的自由,就没有人们享受安静环境的自由;有了她们扭动身躯天天在公共场合跳舞的自由,就没有人们不受骚扰而不看这些景象的自由。
总之,这广场舞不是朝气蓬勃的青年们在跳舞,而是中老年妇女们上了瘾似的天天,月月,年复一年地在跳,不能不说是当代文明社会中出现的一种诡异、反常、令人不安的现象。雾霾已经把个国家弄到昏天黑地,乌烟瘴气;这仿佛还不够,这些中老年的妇女还要用音响和自己们的形象继续雪上加霜,添上噪音和景色上的污染,已经快到了“不象话” 的极端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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