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一夜之间原产于日本的服装品牌优衣库红遍了网络和朋友圈,网传的起因源于陌生男女在优衣库偶遇,互生好感、情难自己,然后在试衣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看到这个消息时已惊得哑口无言,单是“陌生”、“不该发生”就让人觉得事件男女主角的“大胆”。但比起这些“惊人之举”的“大胆”,“人肉搜索”似乎更加可怕。随即不嫌事情大的网友们,开始搜索“露肉”的男女主角,各个网站论坛事件也开始张贴、转载。

优衣库官方对于不雅事件的说明
在中国,“人肉搜索”对于网友们已经不陌生,它本起源于网络,指的是网友们看到一件令人愤怒,缺德的事情,然后发动网友的力量,汇聚消息,从而找出某个人或某件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在“人肉搜素”初起时,它在监督政府方面起到过很好作用,例如当年的“华南虎事件”,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后经网友多方搜索、取证认定“华南虎照片”为假。
还有著名的“表哥事件”,原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在延安车祸现场面露微笑的照片被人传到网上,引起了网友的不满。其戴的价值不菲的手表也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对他的“人肉搜索”也随即展开,随着各式各样表的曝光,贪官“表哥”也在网友强大的“人肉搜索”下露出了真面目,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由此可见,“人肉搜索”在规范政府行为,打击贪污腐败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与此同时,“人肉搜索”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比比皆是。例如,广东陆丰18岁女高中生琪琪跳入河中自杀身亡,原因是服装店老板怀疑她偷了东西而将其个人信息曝光于网络,随即引起了网络所谓“正义者”的呼应,遭到了“人肉搜索”。其真实信息曝光于网络,被同学、朋友谴责,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琪琪不堪忍受,跳河自杀。
毋庸置疑的是,这是“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而导致了花季姑娘的死亡。让我们在看看前不久发生在四川成都的“暴打女司机”事件,有网友出于“气愤”对其“人肉搜索”将其开房记录、违章记录等个人隐私曝光于网络。网友这种义愤之举严重干扰了别人的正常生活。而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人肉搜索导致的自杀事件”竟然有多达30多万条这方面的报道,足以见得人肉搜索的“杀伤力”。
在众多的网友为“人肉搜素”的巨大功能带来自以为是的正义感之时,他们有没有考虑到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如果“人肉搜索”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会作何感想呢?隐私权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犯罪分子的信息才能被相关的司法机关所调查了解。而网友们这种“越权”,事实上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刚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第四章第三十八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以此为契机,网友们在伸张正义的同时应该有法治意识,不能触犯法律,形成尊重别人隐私权的用网习惯。再回到前边“优衣库”照片被搜索事件,我们暂不去讨论“露肉”的男女触犯了什么法,即使他们犯了法,也有警察去履行职责。但让人痛心的是,网友们又一次侵犯别人隐私权的“人肉搜素”发生了,网络暴力再一次走进的公众的视野。
当每一次网络暴力导致恶性事件时,网上总有“蜡烛”点起,为网络暴力导致的恶果纷纷“赎罪”,反思“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是大家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样的“人肉事件”一次又一次的发生,让本可以团结就是力量打倒一切“敌人”的网友,变成了“网络暴力”幕后的“推手”。
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实,这是可悲之事,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仅仅靠法律并不是解决事情的唯一办法,而是靠我们每一个负责人的网友,每一位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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