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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示2000万元房产的价值


10月27日,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建局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该局总工程师。公开内容显示,其名下有4处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元,引发网络热议。秦回应称,其父是地产商,房产为父母赠予,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据《现代快报》10月28日报道)

对于秦某某拥有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有人惊叹于他的财富之多,有人则质疑他的财产来源。虽然他回应称房产是地产商父母所赠,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但父母在搞地产开发,儿子在住建局当官,仍会让一些人心存疑虑。不过,我们不必将目光过多聚焦于秦某某的财富上,因为我们也无法判断他的公示情况是否准确,而进行调查核实是组织和纪检部门的事。

秦某某敢于公示自己的2000万元房产,才是最值得关注的。虽然很多地方都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但并不都公示财产,即便公示财产,印象中也似乎没有几千万财产的情况。秦某某在提拔之前,将2000万元的房产情况公之于众,表现出了他敢为人先的勇气。另外,秦某某向记者介绍,这次填写公开表,他还专门请父亲好好捋一捋,有没有以孙子或是儿媳的名义搞过股份公司,“不能因为家产没有申报,对我有影响。”这表明,当地组织部门的任前公示是“玩真的”,对拟提拔的干部有较大的威慑力。

但在现实中,显然不是所有官员都敢公示真实财产。各地无论是拟提拔干部的财产公示,还是现任干部的财产申报,多数人填写的都只是工薪收入、一两套分配或购买的普通住房。当然,大多数公务员确实也只有不很多的财产,而且不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的官员,也未必100%就是贪官。其实,官员除了正常工薪之外,也可以通过写作等获得一些“外快”,还可能像泰州这位官员一样,有从亲属处受赠或继承的财产。只要是合法获得的财产,经得住调查核实,没有必要害怕申报或公示。公众“仇富”也并不针对官员的合法财产,而是针对贪腐所得的不义之财。在官员财产公开已形成制度的国家,官员有穷有富,一样公开。    

近些年,有识之士多次呼吁我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公众也表现出极大的期待。现在,江苏泰州的官员任前能公示2000万元房产,说明官员财产公开已越来越被认同和接受,相信公众对这一制度的认识也会越来越理性。只要有关方面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开不会出问题,期待秦某某任前公示 2000万元房产能起破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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