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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件罰鍰未繳!媽媽出面相勸 屏東男繳清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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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一名男子自112年起頻繁地開著車齡13年老舊愛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卻不繳通行費,也不繳納停車費、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因此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行政執行。屏東執行分署查證,該男子積欠費用高達434件,金額約12萬元,執行人員查扣男子存款仍不足清償,發文通知該男到場說明或繳納欠款卻置之不理,最後承辦書記官調查男子財產後,發現該男去年新購一台汽車,遂前去男子住居所現場執行,也四處尋找新車的下落,雖沒找到該男子和汽車,卻得到熱心鄰人相助,聯繫到該男子的媽媽。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媽媽了解情況後立即打電話要求兒子出面解決,欠款的男子只好與屏東執行分署聯絡,表明因在外地工作,有誠意處理欠款並與書記官約定到分署時間,乖乖繳清欠款約12萬元。屏東分署表示,對於欠繳罰鍰的違規大戶一定採取必要執行措施,無法一次繳清,可洽詢分署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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