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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工業區「三接」海岸利用許可 最高行逆轉改判撤銷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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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案通過環評,獲內政部核發桃園「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護藻礁的環團和居民葉斯桂等人反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更一審皆判居民敗訴,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自為判決,認為本案應與尚未審查完成的工業港、工業區許可案日後的環評審查結果而定,逆轉改判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全案確定。最高行今日撤銷的中油三接開發案,是針對面積95.4公頃的大面積開發,至於應如何處理,應由內政部重新審查;據指出,中油已就較小範圍的工業區、工業港,分別依海岸管理法另行申請較小面積的許可,也都獲內政部許可,因此中油三接目前的工程進度,並未受到此案判決影響。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桃園觀塘工業區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面積達95.4公頃,通過環評後,內政部2018年核發海岸利用許可,但環團、桃園居民葉斯桂等6人為了保護藻礁,認為開發基地距離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不到5公里,填海造地也違反海岸管理法的規定,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告訴請求撤銷許可處分。內政部主張,核發許可前已進行環評評估,沒有違誤;中油表示尊重環團、居民意見,但許可是在符合法令下取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核發「許可」前,已由海岸管理審議會對海岸保護等相關議題作充分考量與判斷,並限制只能進行2項與工業專用港無直接關聯的工程,原處分並無違誤,且提告的當事人不適格,判環團與居民敗訴;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更一審去年4月仍判環團與居民敗訴。經原告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日判決廢棄更一審,自為判決改判撤銷訴願決定及許可處分。最高行認為,內政部海岸管理審查會(海審會)審議結果,本件申請案與當時尚在審查中的工業港、工業區環評案件,以及當時尚未提出的工業港申請海岸管理法特定區位許可案,皆有相關。最高行指出,本案是否符合海岸管理法規定,須視其他2案日後的審查結果而定,而內政部應自行審查的事項,除了「最小需用原則」外,其他要件均尚未審查,海審會尚未審認確實符合全部許可條件,就予以許可,自屬違法,因此改判撤銷許可處分,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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