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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卡分期」詐騙中部139大學生 無良3C店老闆、業務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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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逢甲大學等10多所大學,2023年爆發大學生被人以「無卡分期貸款」手法詐騙,檢方調查發現,3C店林姓負責人和林姓業務、紀姓店長,騙取大學生簽下「無卡分期付款」契約書,可獲得3000至5000元報酬,事後卻讓大學生背債,清查共有139名學生受騙,犯罪所得1248萬餘元,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依加重詐欺等罪判林姓業務共8年8月,林姓負責人和紀姓店長則獲緩刑。中檢起訴指出,林姓男子(34歲)是3C店負責人,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同時兼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並聘僱紀姓男子(35歲)當店長,另一林姓男子(27歲)則是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的購買服務(業務員),3人發起「無卡分期付款」的手法,向金融公司與大學生行騙。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方查出,3人於逢甲大學等學校附近搭訕大學生,以「簽名就能拿錢」、「幫忙做業績」等騙詞,騙取大學生簽下「無卡分期付款」契約書,可獲得3000至5000元報酬,並謊稱會繳交貸款,不會讓學生背債,大學生簽下分期付款購買手機或電腦產品的契約後,3人再持合約書向貸款公司取得貸款,但只繳交前面幾期貸款後就置之不理,貸款公司向學生催討欠款,大學生才知道被騙背債。另外,林姓業務員還仿效「老鼠會」模式,用3000元不等金額,透過大學生牽線,拉同學加入,但警方認為這些牽線拿錢的大學生不知是騙局,並非共犯,沒有函送法辦。中檢調查發現,共139名學生被騙,以及一家金融貸款公司,與一家數位科技公司受害,不法所得1248萬餘元,建請對3人從重量刑。台中地院經2年多審理今天宣判,其中林姓業務依加重詐欺等數罪分判1年2月、4年、3年6月,併科罰金4萬元,未定應執行刑;林姓老闆判1年5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5年;紀姓店長判1年5月,緩刑5年,可上訴。☆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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