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被指控幫助詐騙集團收取贓款285萬元,但他辯稱,自己也遭詐騙,損失至少250萬元以上,誤以為「取款」只是在配合警員辦案。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哲的確長時間受到假檢警話術引導,最終採信他的說詞,裁定無罪。

▲阿哲不僅遭詐騙超過250萬元,還淪為詐團的利用工具。(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詐騙集團在今年3月間以假檢警話術,誘導3名受害者交付錢財,其中2名受害者交付共計285萬元的現金;第3名受害者原本要面交總價值高達220萬元的金飾,但因警方發現異狀,極力阻止受害者赴約,才沒有讓詐團得手。
而阿哲在本案中,負責依照詐團成員指示前往指定地點,向受害者收取財物,第3名受害者的案件也是由他去面交,只是當天等待許久人都沒有出現,他便離開現場,未成功取得財物。
後來事情曝光,阿哲也因此挨告,但他矢口否認並辯稱自己也是受到假檢警詐騙,前後損失大約300多萬元,誤以為「取款」也是在配合警方辦案,實際上根本無意參與詐騙。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阿哲確實曾接獲假檢警的電話,他不但按照指示提領存款,連勞保年金都改成一次領取,核對帳戶明細後,確認交付的金額達到252萬6000元。
此外,法官指出,經調查阿哲的手機,詐團曾傳送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給他,還留下「科長有收到,再回報紀錄」等訊息,可見他的確長時間受到假檢警誤導,深信自己是在配合司法調查。
法官認為,現今詐騙手法複雜,一般民眾或高學歷、高收入者都有可能受騙,不能僅憑事後觀點就推論阿哲一定知情,目前檢方也無法提出更多積極證據可以證明阿哲涉詐,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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