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詐騙66人逾億元!2男掌網路電話「轉接機房」 苗檢求刑15年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时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許姓、張姓2名男子去年組詐騙集團以網路電話交換機房,掩飾電話來源,詐騙66人逾億元,苗栗地檢署偵結,依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共同詐欺取財及幫助詐欺取財等罪嫌,一口氣起訴集團成員及人頭20人,並對許、張2男具體求處15年有期徒刑。苗栗地檢署指出,該詐欺集團由許男負責寄送交換器設備、繳納市話申登人之電話帳單及製作人頭;張男則擔任客服人員及記帳,負責與使用上開線路之客戶及維護線路之工程師聯繫。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該集團成員再仲介黃姓女子等8人申辦市話門號,使詐欺集團成員能廣設網路電話交換器,利用網際網路遠端操控轉接機房所裝設交換器設備,以交換器設備所插用門號,再以隱匿來電號碼之方式,隨機致電被害人而實施詐術,自去年初到9月間,共詐騙66人,詐欺被害金額共計逾1億元。案經苗檢檢察官邱舒虹指揮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偵辦,經發動數波搜索,拘提集團成員12人及人頭8人到案,近日偵結,分別依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及幫助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審酌許、張2人位居此案轉接機房核心角色,且其等轉接機房,犯罪所生危害嚴重,建請均量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以上之刑度,以示懲罰。其餘多位被告則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8年不等之刑度。苗檢強調,將持續遵循法務部及高等檢察署打詐綱領2.0規劃之工作重點,積極溯源追查詐欺犯罪,從嚴從速偵辦,以盡全力保障民眾之財產安全及守護社會安寧。並呼籲民眾,詐騙集團手法日益科技化,民眾若接獲自稱檢警來電要求監管財產或匯款,應提高警覺並立即查證,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