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網戀被詐提供帳戶 高院判決…一庭有罪、一庭無罪
2026-08-30 00:09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林姓單親媽媽落入網路戀愛圈套,提供表妹、兒子的帳戶給對方洗錢,三名女子受騙,新北地檢署分兩案起訴,一審皆認定有罪。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承審幫助洗錢未遂案的合議庭感嘆林婦「也是被害人」,改判無罪;另一合議庭批她「助長犯罪」,依兩個一般洗錢罪判刑一年三月、併科罰金三萬元。同是提供帳戶,兩個合議庭認定大相逕庭。
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大法庭的功能是「統一法律見解」,但網戀案裁判歧異則是「事實認定」問題,上訴後也不可能提到大法庭討論,終審不排除各維持有罪、無罪。
國中肄業的林婦二○二四年間因母喪悲傷,在網路結識自介單親爸爸的美國醫師「Leif Rogers(羅傑斯)」,對方稱要帶兒子來台迎娶她,林婦落入詐騙圈套,並將表妹與兒子的帳戶資訊提供給對方。同年八月至十一月間,林、江、顏三名女子先後遭詐,林女欲匯二萬元至林婦表妹帳戶時,遭行員察覺有異而阻止,但江、顏女分別將卅五、卅四萬餘元匯入林婦兒子的帳戶。
新北地院分別依幫助洗錢未遂罪判林婦三月徒刑、併科罰金一萬元,以及兩個一般洗錢罪判刑一年三月、併科罰金三萬元。
林婦上訴主張,羅傑斯以購買AI語言翻譯機為由,要她先代墊運費,她才提供帳戶。審理江、顏女遭詐案的台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七庭認為,假交友詐騙層出不窮,政府及媒體長期宣導反詐,已是一般人可認知的常識。江、顏女匯款後,林婦分次提領廿七萬元及卅五萬元,兌換成比特幣後存入羅傑斯指定錢包,製造金流斷點;第七庭認為她提供帳戶助長犯罪,依法判刑。
第八庭則認為,假的「聯邦快遞」也發信稱有物品寄給她,要求以比特幣支付,林婦遭詐後甚至向快遞求情「我身上僅有三萬元,請高抬貴手」,顯見「快遞」與羅傑斯聯手欺騙。第八庭認為,林婦堅信真有情郎,期待愛情發展才提供帳戶,自己也被騙廿五萬八千元,難認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一般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改判無罪。
網戀 帳戶 單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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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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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00:00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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