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不滿賓士車停自家門口影響出入 五股男貼塑膠膜留言請移車遭告毀損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联合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快訊

中職/啦啦隊女神開箱球員卡抽到他 當場變臉撕卡丟垃圾桶 11:26

沙德爾颱風最快今晚復活 賈新興:科羅旺、杜鵑颱風這幾天可能生成 11:20

為救美債不惜傷美元 是什麼讓貝森特有恃無恐? 11:10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不滿賓士車停自家門口影響出入 五股男貼塑膠膜留言請移車遭告毀損

2026-08-31 11:13 聯合報/ 記者黃子騰/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52歲林男前晚將車輛停在五股區凌雲路民宅前路邊,不料車門及後車廂處卻被貼上黃色塑膠膜,並留言「請移車」。蘆洲警網路巡察發現連繫車主後,林男堅持提告毀損。警方鎖定涉嫌的48歲張男並於今晨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毀損罪嫌送辦。

林男在臉書社團我是五股人上傳其賓士車遭人惡意貼紙條及貼膜,蘆洲警網巡發現主動前往現場,發現該車前擋風玻璃遭張貼1張A4紙張,駕駛座車門及後車廂處遭貼大面積黃色塑膠膜,並寫著:「請移車」等字。

警方聯繫車主林男到場後,林男堅持提出毀損告訴,警方受理後調閱監視器鎖定涉嫌人是住在附近的48歲張男,今天凌晨2時許循線通知張男到案說明。據了解張男因認為林男車輛停在門口影響出入,才會在車上貼紙條留言告知。警方經查該路段路邊並未劃設紅黃線,林男停車並未違規,因林男堅持提告,警方詢後將張男依毀損罪嫌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若遇遭擋住出入口情形,可撥打110由員警到場協助聯繫車主移置,避免糾紛衝突。

賓士車擋風玻璃上被貼紙條留言請移車。記者黃子騰/翻攝賓士車擋風玻璃上被貼紙條留言請移車。記者黃子騰/翻攝林男的白色賓士車被貼上黃色塑膠膜。記者黃子騰/翻攝林男的白色賓士車被貼上黃色塑膠膜。記者黃子騰/翻攝張男將黃色塑膠膜貼在林男賓士車上遭告毀損。記者黃子騰/翻攝張男將黃色塑膠膜貼在林男賓士車上遭告毀損。記者黃子騰/翻攝 賓士 車廂 擋風玻璃

三重男當街亮刀尋仇找錯人 女騎士嚇壞大喊對不起…警2.5小時逮人

一路31項違規!土城男拒檢狂逃自撞電桿 最重恐噴24.8萬

友人高雄酒吧起口角勸架變事主 2女遭瓦斯槍射傷左耳和臉 1男被逮

舊照冒充巴威颱風北車淹水衝流量 北檢起訴求重刑

停等紅燈突起火!彰化火燒車燒到前保險桿分離 駕駛逃生

彰化市福山街與山中街交叉路口今天上午發生火燒車事故,警方調查,張姓男子駕車返家途中停等紅燈時,車輛突然起火自燃,未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張男及時下車逃生,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2026-08-31 11:29

不滿賓士車停自家門口影響出入 五股男貼塑膠膜留言請移車遭告毀損

新北市52歲林男前晚將車輛停在五股區凌雲路民宅前路邊,不料車門及後車廂處卻被貼上黃色塑膠膜,並留言「請移車」。蘆洲警網路巡察發現連繫車主後,林男堅持提告毀損。警方鎖定涉嫌的48歲張男並於今晨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毀損罪嫌送辦。

2026-08-31 11:13

府中站情侶吵架路人看熱鬧掃到颱風尾 一句看三小引爆衝突2人遭法辦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捷運站出口發生街頭衝突,48歲孟男昨晚11時許酒醉後與61歲袁姓女友發生爭吵,不滿路過的39歲江男在旁持續觀看出言嗆「看三小」,雙方口角進而拉扯,孟男酒後重心不穩遭江男絆倒,雙方均未受傷。警方依社維法將2人送辦。

2026-08-31 10:55

高雄鳥松濕地公園木棧道躺了一個人 民眾嚇壞警到場發現已死亡

高雄市鳥松濕地公園今天凌晨零時許一名男性民眾運動後路過木棧道準備返家,赫見木板上躺了一個人嚇壞報警;警方到場發現男子已氣絕身亡,從死者遺留的背包發現證件,經通知家屬確認身分為50餘歲陳姓男子,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

2026-08-31 10:06

海釣驚魂!苗栗海釣船失動力漂流 海巡即時救援3釣客上岸

海巡署昨(30)日下午2時許接獲通報,苗栗縣西湖溪南岸外約2浬處1艘海釣浮具載有3名人員,已失去動力亟需救援;歷經約2小時,海巡救生艇連人帶船拖帶回岸,幸3名釣客均無礙,結束這場海上驚魂。

2026-08-31 09:57

基隆民宅閣樓起火冒白煙!鄰居無力滅火全面燃燒 急叩119到場馳援

基隆市大華二路一棟兩層樓民宅今早起火燃燒,當時住在屋內的夫妻外出,鄰居發現時火勢不大,但無法用水龍頭接水撲滅,火勢轉大。消防員到場後射水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待採證鑑識調查。

2026-08-31 09:02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