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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撕票烹屍!前十大槍擊要犯同夥中國關3年 返台免刑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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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社群PO出疫情謠言,遭南投地院法官判處3萬罰金。(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簡男在中國服刑3年完,回台再受審。(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記者葉品辰/南投報導

曾名列台灣前十大槍擊要犯、綽號「矮仔偉」的前小南門幫幫主黃建偉,早年涉多起重案後潛逃中國。2008年,他因幫派舊怨與債務糾紛,在中國廣東夥同台籍友人簡姓男子綁架魏姓男子並隨後撕票,甚至將魏男的屍體殘忍肢解、烹煮,最後絞碎丟棄。簡男因該案在中國被判刑並坐了3年牢,直到2021年刑滿返台,回台後又被依損壞屍體罪起訴。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但最終裁定「免其刑之全部執行」。

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烹屍案之所以會東窗事發,是因為黃建偉於2018年在中國綁架了一名赴中旅遊的台商、勒索1億元新台幣,驚動廣東省公安廳展開掃黑並向上溯源,才終於挖出這宗塵封10年的舊案。主嫌黃建偉在中國因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2024年傳出已在中國被執行槍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後續依相關罪名,判處共犯簡男有期徒刑3年,他在中國東莞監獄服刑直到2021年7月31日才刑滿出獄並返回台灣。

然而,簡男回到台灣後,案件並未就此畫下句點。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75 條的特別法規定:在中國犯罪,雖曾在當地受過處罰,台灣的司法機關依然可以獨立行使審判權。這意味著台灣不受中國判決「一事不再理」原則拘束,台灣必須自己重新審理才算數。因此,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後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認定,簡永盛為掩飾他人犯行及隱匿被害人死亡,竟共同參與慘絕人寰的損壞屍體犯行,嚴重影響社會治安,依損壞屍體罪處有期徒刑2年。不過,法官考量被告返台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他先前已經在中國監獄關了3年,這段牢獄之災對他而言已具備實質懲戒與教化效用,若回台再被關一次,未免有過度重複處罰之虞。因此,法官援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75 條但書規定,最終裁定「免其刑之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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