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籍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6月23日涉嫌「請吃選舉飯」賄選案,檢方昨天搜索後,以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國民黨前立委)等人涉犯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地方人士不解「吃個飯而已」為何搞得這麼嚴重?檢方卻認為,這場餐宴在出席者登記參選之後,陸續登記參選公職,滿場都是想選公職的參選人,這場餐宴恐怕「動機不單純」。這場餐宴的舉辦目的,今年7月曝光之後,謝典霖對外宣稱,是地方人士參訪議會後的純交流餐敘,絕非選舉造勢活動,且餐費是由服務處自掏腰包支應,未動用任何議會預算或公務經費。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但據了解,出席餐會的有6人是年底基層選舉的參選人,席間不少人和助理都穿著競選背心,這些參選人包括要競選縣議員的議長謝典霖、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縣議員參選人黃佳惠、陳玉姬,轉戰鎮代的前溪湖鎮長黃瑞珠。裡面除謝典霖遭聲押外,其餘參選人以10萬元交保。檢調為釐清議會這場餐宴的資金流向,昨天(16日)共搜索9處地點,其中包括謝家住宅及服務處,另掌握席間有不少人贈送高價值的禮品。檢方認為,這場餐宴並謝典霖口中「單純的選民餐敘交流」,在出席者登記參選後,全變成「動機不單純」,不論餐會舉辦的時間,是在登記參選之前、還是登記參選之後,都不影響行賄罪的構成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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