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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非法逗留本地逾19年 中国籍妇女判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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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8岁中国籍妇女因家人在中国欠债,为了躲避债主,在特别准证到期后继续非法逗留新加坡超过19年。直到最近无法维持生计,她才同丈夫一起向移民与关卡局自首。

她今天(21日)被判坐牢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被告是68岁的中国籍妇女Ding Hui Yun。她承认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即在特别准证到期后,继续非法逗留本地。

另一项没有遵守特别准证条件、未按规定报到接受遣返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如果无法缴付2000元罚款,她须额外坐牢12天。

获准留新当控方证人 却没有按规定接受遣返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7年5月因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新加坡,被判坐牢四个星期,并以1500元罚款代替鞭刑。

服刑期满后,由于移民与关卡局需要她担任控方证人,因此她必须继续留在新加坡。当局在同年6月向她发出特别准证,之后将准证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7月中旬。

不过,准证到期后,她没有按规定到移民局遣返组报到,乘搭班机返回中国。控方指出,被告当时因为家人在中国欠债,为了躲避债主,决定继续留在新加坡。

她此后非法逗留本地长达19年两个月又23天,期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直到今年10月6日,由于无法继续在本地维持生活,她才偕同丈夫一起向移民局自首。

夫妻双双自首 妇女盼一起遣返回国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患有糖尿病,希望法官考虑到她是自首,从轻发落。她也说,丈夫患有高血压,希望两人服刑期满后,能够一起被遣返回国,在回程的飞机上互相照顾。

控方证实,被告的丈夫原定今天就类似罪行认罪,但因身体不适,未能如期出庭。被告也告诉法庭,她和丈夫都没有护照。

法官下判时指出,这类罪行不容易被发现,考虑到被告是第二次因类似罪行被定罪,而且非法逗留时间相当长,因此有必要确保刑罚能起到阻吓作用。

根据法庭记录,被告的丈夫涉嫌在新加坡非法逗留超过18年10个月,预计下星期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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