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的“红十字”形象急转直下,正当公众的愤怒和质疑倒逼中国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财务公开制度时。近日,据中国大陆媒体报道,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让人把眼球再次转移到扶贫办的黑幕上来。
据了解,检方指控的范增玉涉案金额共约6,000万(1美元约合6.0549元人民币),除一笔10万外,其他均与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有关,此人曾涉案中国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丁书苗想借助捐款来提升知名度,范增玉则想借帮助丁书苗之名,中饱私囊。
善款本是捐款人出于爱心自觉自愿捐出而来,其中彰显的是人间大爱,与个人私利应该是撇得一清二楚,可是,范增玉权力在手,运行失去了规范,在贪欲的鼓动下,他手中的权力之剑偏离了轨道,驶向了人生的反面,最后走火入魔。
国务院扶贫办官员敛财案开审
1月9日9时许,范增玉案开庭,此次检方指控范增玉涉嫌的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其中除一笔10万外,其他均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关键人物之一的丁羽心有关。
范增玉与丁羽心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认识,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负责处理扶贫办培训中心业务欠款的职务便利,将丁羽心向扶贫办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据为己有。
据了解,2012年9月27日,经市一分检批准,范增玉因涉嫌贪污、受贿被警方刑拘,后被检方被捕。案件侦办中,办案机关又发现范增玉有涉嫌诈骗情节。当年12月18日,警方对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随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期限两次。
范增玉涉嫌三项罪名
范增玉到案后称,丁羽心为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送钱拉拢他,他曾给丁出主意,比如“多捐款,引起国家领导人的注意”。
丁羽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时称,她和范增玉刚认识就捐了一笔钱,此后两年间,曾在范增玉主动索要下陆续捐款,范增玉曾安排她出席慈善大会并发言。在一系列活动后,她很快成为了一名民营企业慈善家,在2009年以9000万的捐款跻身福布斯中国慈善榜第六名,迅速打开了名气。
有材料显示,因帮助丁羽心“出名”,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收受丁羽心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2010年3月,丁羽心准备出国看儿子时在机场被限制出境,其感到“危险”在逼近。从那时起直至2011年6月被刑拘,她又通过范增玉打探消息、运作“解套”。据办案机关了解,范增玉非但没能“疏通关系”让丁羽心脱困,反而冒充有关领导给丁羽心发短信,以疏通关系名义,继续从丁羽心或她手下处骗钱,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先后骗取丁羽心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
由此,检方指控的范增玉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罪三项罪名。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众所周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为民造福,用不好,害人害己。范增玉就是一个明例。权力不但没有为民造福,反而给他带来了灾难。
因而,每一位官员当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要将权力作为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工具。为此,官员就应牢牢把握权力运行的方向,把好权力运行方向盘,如果权力之车横冲直撞,必会落得个“车毁人亡”的下场。官员手中的权力不但要被人民收回,官员也会身败名裂,甚至摊上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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