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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同案人员李刚悔罪 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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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1月26日宣判,许志永一审被判4年。据报道,与许志永一同涉案的还有近10人。其中,曾资助许志永的知名投资人王功权已经认罪,并被法院变更强制措施,获取保候审。另一名涉案人员李刚深刻悔罪,供述其多次参与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6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警方查明,2013年,被告人李刚受他人煽动、指使,多次参与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7月12日,其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其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2013年12月13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李刚涉嫌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刚深刻认罪悔罪,供述其多次参与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并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争执、推搡等激烈冲突的事实。通过深刻反省,其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妨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李刚表示,以后坚决不再跟那些企图通过扰乱社会秩序以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来往,不再从事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和这个圈子决裂。

海淀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李刚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考虑其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事实、情节,依法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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