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网站2月17日消息,公安部建议在惩治扫黄“保护伞”的时候,要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
广东东莞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公安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并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指导督办案件查处、问题整治和责任追究工作。
截至目前,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据了解,东莞公安局局长严小康被免去职务,原因是扫黄不力、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2月14日,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等4名官员在东莞市全市范围公开道歉。
而早在2月12日东莞纪委发出的紧急通知中就强调了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严办涉黄干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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