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3月5日再度开庭审理立法院长王金平请求“确认党员资格存在”的民事诉讼。王金平委任律师许英杰批总统马英九干预立法院运作,毁宪乱政。全案最后宣告19日17时宣判。不过,国民党内部4日流出一份马英九签字处置王金平的签呈,“经签奉核定”的字样,为免直指马英九,特地做了修正。
台北地方法院5日上午开庭辩论,许英杰当庭开轰马英九违反宪政权力分立义务,同时以马英九涉特别费案举例说明,国民党党鞭当时带立委到特侦组要求不要上诉,“难道这不是关说?”。之后国民党廉能会费时3个月调查此案,结果却未开铡。许英杰强调,显见这根本是因人设事、差别待遇,因此主张国民党决议违法无效。
许英杰再引述国民党党章规定,党纪处分须党员涉犯刑事犯罪经二审判决有罪,且对社会公益有害及党誉受损,但王金平并无涉及刑事不法,也无关说,国民党却直接以损害党誉撤销王的党籍,不符比例原则。
国民党委任律师罗明通等人则驳斥,王金平任副主席期间,国民党共开除78人、撤销524人党籍,并非都是有刑案再惩处,可见就算党员未涉刑案,中央考纪会也可能开铡。国民党委任律师最后表示,王金平涉关说,已严重破坏府院均衡及宪政秩序,恳请法以“判决告诉大众正确价值观”。审判长张瑜凤回应指出,本案是“社员权存在的法律问题”,会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并呼吁外界勿过多揣测,她会捍卫、司法“最后一块净土”,全案最后宣告将于本月19日17时宣判。
另外,国民党内部4日流出一份马英九签字的内部签呈,这份公文显示,考纪会原本提供给委任律师团进行诉讼的资料中,有“经签奉核定”的字样,为免直指马英九,因此特地做了修正,马英九对此作为签字同意。
马王“九月政争”的后续效应尚未收尾,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这份考纪会的签呈,是由考纪会专门委员吴大可于2013年11月29日所签办。案由说明指出,为协助律师与王金平进行诉讼,考纪会撰写了“考纪会处理王金平院长案始末”的书面资料,以供律师团参考。
签呈述及,原始版本第一项记载“经签奉核定于王院长返国后,召开中央考纪委员会议商讨因应”,陈明律师认为文字记载应力求精确完整,免生不必要联想,建议修正为“经签奉曾副主席兼秘书长核定,于王院长返国后,召开中央考纪委员会议商讨因应”。这份签呈已逐级经考纪会副主委沈荣锋、主委黄昭元、副主席曾永权与主席马英九同意。马英九签下的是“英九 百二.十一.卅”。党内不满人士指出,这件事的事实就是马英九策动主谋,何以要推给曾永权?这样的蓄意掩盖,难免让人联想起余文。他并出示2013年11月7日在中央党部由副主席詹春柏召集的专案会议纪录,会中竟然决议要请学者公开撰写社论,或提供政党法比较研究,利用及操弄舆论,给王金平与法院压力,企图影响司法判决。
这份会议纪录显示,请学者撰写社论的提议,来自律师团对国民党的要求,当次会议决议同意,并分派副秘书长林德瑞负责与智库联系,以提供协助。与会者包括林德瑞、黄昭元、范姜泰基、廖宜田、沈荣锋。
同情王金平的国民党人士表示,中常委林荣德在国民党十九全前即提案请党代表连署,吴伯雄等大佬也数度希望平和解决王金平的撤销党籍案,但国民党仍于11月7日召开会议,研商打赢诉讼的策略,包括操弄媒体,可见马英九始终未曾收手,隐居幕后操纵,就是要铡王。王金平为国民党不分区立委,“确认党员资格存在”之诉的胜败,关系到其立委身份,以及立法院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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