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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两高”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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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10日下午3时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和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高作为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与最高检察机关,在司法解释、案件侦查、提起公诉等方面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其中,两高定性网络谣言,明确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等引起较大关注。

最高检:2013年查办省部级官员8人

2013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盗窃罪门槛提至1,000元至3,000元以上

两高在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规定做了重大修改后,通过司法解释做出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此次司法解释对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重新做了明确,与1998年的司法解释相比标准均有所提高。 明确数额分别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以前入罪的门槛是500元至2,000元以上,现在是1,000 元至3,000元以上。

明确地沟油定罪标准 最高可判死刑

两高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判死刑,将适用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

降低环境污染入罪门槛 1人重伤即可定罪

与现行标准相比,两高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幅降低了环境污染的入罪门槛,规定致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即可定罪。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司法解释确立了“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即同时构成多种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定性网络谣言 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判刑

两高出台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点击超5千次按情节严重论处,造谣引发群体事件等七宗罪将被公,有偿删发稿属非法经营,爆料索财属敲诈勒索,网络辱骂属寻衅滋事等。异地侦查和审判薄熙来等多名高官

十六大以来,对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的惩处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中纪委是第一道“关口”,中纪委查处后移交最高检。“两高”为了防止干扰,实施异地侦查和异地审判。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对九成以上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关联案件指定到了被告人任职地以外的省份异地审判。

过去一年中,多名高官在地方被提起公诉并审判。

2013年5月3日,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涉案金额1,223万余元,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9月22日,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山东高院在随后的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7月8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1月11日,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无期徒刑。此前田学仁被控通过为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提供帮助,在16年间分85次收受贿赂1919余万。

过去一年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多名高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其中,除了童名谦是在衡阳 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涉嫌玩忽职守罪外,其他均为涉嫌受贿犯罪。

2014年,严惩暴力恐怖袭击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2014年,将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群众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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