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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反恐立法 顶层基层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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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愈来愈严峻的反恐形势,中国在积极打击恐怖分子的同时,也在加快反恐立法的工作。长期关注反恐的全国人大代表近日呼吁大会要加快反恐立法,既要提高规格加强宏观顶层设计,明确反恐的力量、职责和程序等,又要关注基层设计,如应修改警察法,界定在紧急情况下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力。

在河南团全体会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强调,中国应该提高反恐格局的规格,理顺职能。为此,她已向大会提交《关于健全反恐应对机制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的建议》,呼吁加快反恐立法。

张倩红认为提高反恐格局的规格,需要加强反恐怖主义活动的顶层设计,形成统一、高效的反恐行动机制;需要加快反恐怖主义活动立法,完善反恐怖主义活动法律体系;需要加强反恐怖主义活动的公共外交,积极行使话语权,掌握主动权;需要加强反恐怖主义活动的危机管理,建立恐怖主义活动预防、预警机制。

她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2011年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工作的决定》,其中对于资金冻结等问题,都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在此基础上,完善反恐法律体系。

报道称,加快反恐顶层设计的同时,切勿忽视基层设计局限。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振川11日向大会建议,应制定反恐法,通过立法将反恐的力量、职责、程序等问题明确。同时应修改警察法,明确界定在紧急情况下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力。

马振川举例,在反恐立法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包括,武警、部队的用兵权限,报批的程序,什么情况下出动多大的反恐力量等等具体问题。

此外,他还建议修改警察法。据马振川介绍,现行的警察法于2012年10月修订,2013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10条表述,在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这里面在法理上出现一个问题,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力在紧急情况下是依法行使,还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马振川认为,这些法理表述实际上造成操作上的模棱两可,影响快速出警快速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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