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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泼硫酸伤童案开庭 男童不敢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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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日,南京一名12岁的男童乐乐(化名)在上学路上,被人泼了硫酸,导致二级伤残。凶手就是孩子妈妈的男友蔡士林,今天(3月14日),这一故意伤害案件在南京中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在提交乐乐证言时称,孩子不敢出家门。

去年5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11岁的男童乐乐(化名)在上学的路上,被母亲的男友蔡士林泼硫酸,导致他面部和腹部受伤严重。当时他被送入医院时,已处于休克状态,后来警方很快查明凶手,并全城通缉。第二天凌晨,蔡士林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随后他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据了解,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早已准备结束,可因乐乐的伤情一直不稳定,伤情鉴定一直无法进行。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后,目前乐乐的伤情基本稳定。不久前,他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面部、腹部以及腿部大面积被烧伤,属二级伤残。

14日上午10时,审判长宣布蔡士林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庭。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言。在出具受害男童乐乐的证言时,公诉机关称,“乐乐受到伤害后,一直不敢出门,怕出门再遇到蔡士林,怕再受到伤害。”

据了解,目前,乐乐虽然在心理专家和学校老师,以及家人的开导下,他已经慢慢接受了自己受伤后的容貌,但因还需进一步休养治疗,所以暂时还不能回到学校。

14日上午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合议,下午两点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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