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两孩”新政3月27日起正式生效。当天闭幕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单独两孩“政策,决定即日公布并开始施行。
更改后的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显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同样有权生育两孩,且没有年龄限制或生育间距要求。
不过,修正案草案中对独生子女的定义条款被删除。据《新快报》报道,删除原因在于中国国家卫计委已对此有明确界定,参照执行即可,法律法规中不宜对这种政策性较强的概念进行解释,以免政策变化需要频繁修法。
根据中国国家卫计委的文件,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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