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火了,司马南火了,孔庆东火了,戴旭火了……秦志晖(秦火火)紧跟着也“火”了,因不断利用网络制造及传播谣言而成为网络红人,备受人们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月11日上午对“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17日将公开宣判此案。
朝阳法院透露,秦志晖一案定于4月17日上午9时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宣判。在此前11日进行的审理中,秦志晖当庭认罪。
公诉机关指控称,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秦志晖还被指控于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
另外,在此案庭审期间,公诉人曾建议酌情从轻,称秦志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并且被告人无前科劣迹。
据了解,秦志晖案是2013年中国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2011年8月,离职。2012年12月和2013年5月先后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8月19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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