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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武器

接连数日,三起涉及色情、凶杀、暴力等刺激元素的案件重新回到广场中央。其一是被誉为可借之目睹20年来中国法治怪现状的唐慧案;其二是进入审理阶段的“孕妇诱奸杀人案”;其三是一审判刑结束的父亲砍杀追星亲生女儿案。虽然这三起案件均属于“旧案”,但以不同名目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时还是如同一枚重磅炸弹,令公众愕然瞠目。

先说唐慧案。前前后后跌宕起伏了8年之久的女儿被逼卖淫案,再次闯入公众视线依靠的是“两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此消息最早由央视新闻法人微博发布,“今天10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一看守所对‘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秦星,在其逼迫下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周军辉,将幼女拐卖并强奸。”

要求“判处七人全部死刑”的唐慧自然因结果大跌眼镜,所以她的漫漫上访路或将再次开启。果然,唐慧随后即让这一猜测成为既定事实,按照《成都商报》之转述,“她说之前数年上访,还被劳教,就是为了让强迫女儿卖淫的主犯被判死刑,现在这一结果她没办法接受,心情很低落、混乱。她将结束这一年多平静的生活,回到原点,回到之前不断上访的老路。”

唐慧“归来”,各路媒体以及持续关注此案的意见领袖自动聚拢过来。为高院未核准死刑叫好者有之,如因持续祛魅唐慧圣母形象而饱受争议的南方系,还有央视新闻调查栏目记者王志安“很好”后的理性分析,“不能因为受害者长期上访就随便杀人。受害者需要救济,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容侵犯。他们必须接受审判得到恰当的处罚,但没有用自己的生命或者自由换取所谓的社会稳定、上访人息访的责任。核准只该考虑法律适用是否准确,不该考虑唐慧是否接受。”相应地,为唐慧鸣不平者有之,如《重庆青年报》即不惧四处树敌附议道,“有南边媒体打足了鸡血般莫名兴奋,并从舆论支持的角度对唐慧继续上访指手画脚;与此相反,有北边媒体扛出大棒,满脸严肃与冰冷迸出:媒体决不应持续她继续上访。”

显然地,名不见经传的《重庆青年报》气势汹汹挥舞着大棒和长矛讨伐的北边媒体,正是刚刚从口水漩涡中脱身的《环球时报》。后者16日见报社评态度坚挺----《舆论决不应支持唐慧继续上访》。作为正效果,唐慧案为废除劳教制度发挥了作用,并在如何善待过度上访问题上警示了地方当局;作为负效果,此案也鼓励了一些上访者对司法判决的不服从,进一步拆解了中国现实中脆弱的司法权威。基于此两点,舆论对唐慧上访的惯性支持不可取,因为上访的目标应该是追求司法正义,而不能把个人愿望、哪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仇恨置于司法公正之上。

中国舆论场域对胡锡进及其所在阵营的批驳,向来不乏其人其词。与“决不应支持”针锋相对的观点即为“谁都无权剥夺”。作为舆论、特别是素以责任或担当自居的任何媒体,不应以粗暴话语来棒打当事者的上诉意图,亦不能以某种冠冕堂皇的形式,鼓动其他媒体“决不应”做什么。否则,这就不仅

是以夸夸其谈“扣帽子”方式,企图阻拦唐慧这样的受害者继续申诉;不客气点说更是没有人味,因为“决不应”这样的话语透露着腐朽的令人心寒的某种恶臭。

于媒体人苏永通而言,也可能会被看做“某种恶臭”的发源地而遭排挤,因其正是刊发于去年7月份《南方周末》争议报道《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的编辑。时隔近一年之久,提及此文《财经》的解剖还是带有望洋兴叹的味道,“与其说是司法独立的彰显,不如说是一篇带有瑕疵的报道引爆了舆论,部分改变了此前一边倒的风向,司法独立充其量只是‘乱中取胜’。

舆论引导民意,民意‘挟持’政府,政府‘操弄’司法的微妙逻辑远没有破解。”

如果说《环球时报》想要奉劝舆论扬汤止沸以免空耗资源的方式有误,那么《南方周末》则直接以看似确凿的证据撕开了包裹着唐慧的“英雄”面纱。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一北一南两家媒体使用的“武器”,均为社会公器。选择放下带有己方偏见和意识形态的这一“武器”,才有望将唐慧案拉回到正常轨道中来。

媒体别了“武器”,事件的灵魂人物唐慧同样需要与另一“武器”作别,即弱者的武器。唐慧案从一开始,就充满弱者与强者的对抗,且因年仅10岁的女儿被逼卖淫,故而舆论天然地倒像了弱者的一边。不得不说,随着受害人持续不断到中央、地方人大、党委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上访,唐慧已然成了一个符号,有人通过支持唐慧完成对司法不公的控诉、有人则宣泄着对地方公安机关不当作为的不满。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寄托和实用主义,故而当唐慧将“弱者的武器”拔出,人们也更愿意相信这只是媒体博取眼球的借题发挥,是为滥用社会共公器,而不愿停止可能导致舆论审判的盲目声援。

作为弱势的一方,唐慧的“武器”为何?民主与法治杂志社记者廖隆章自二审始就扮演着最大的反叛角色,也让此案中“弱者的武器”暴露无遗。为了完成祛魅,廖记者除了谴责唐慧屡屡向媒体说谎外,还指控她在收受金钱援助后仍试图以苦难形象赢取同情。曾因干扰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的一场发布会而声名鹊起的左派知识分子杜建国亦言,“唐慧这个悍妇,与无良媒体、律师一起,凭借撒泼、造谣、歪曲报道等手段,多年来欺骗、耍弄十几亿中国人民。这帮人应该受到惩处。”杜建国此处所谓无良律师,正是廖隆章曾点名批评的唐慧背后的强大操作团队核心成员,包括袁裕来、胡益华、甘元春等微博红人。

即便如此,《财经》还是愿意站在唐慧这一边,“弱者并不天然、也无需是道德完人。唐慧这样一个缺乏制度保护的底层妇女,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权利,即使他说出的是谎言,是错误的事实,也不过是运用自己仅有的‘弱者的武器’罢了。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去指责这些的弱者。所以,即便唐慧表达诉求的方式是错误的,也不应受到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肆无忌惮的抨击。抨击弱者的道德,不能凸显批评者本身的道德高尚,只能表现其自身的懦弱。”

于媒体而言,于唐慧而言,可能需要别了的“武器”,只是僭越了的部分。但是,于司法而言,手中的“武器”如若失当,且不愿意主动“别了”,才是对中国法治最为致命的打击。因为唯有信任司法才不会迷信死刑,舆论才不至于陷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泥沼中。一言以蔽之,司法有无建立权威、专业、公平正义的社会印象,值得深思。人们是否相信,不核准死刑是一种审慎、严谨的司法判断,这是一个人心问题。此一点,又何尝不适用于抽离了强弱对抗的“孕妇诱奸杀人案”、父亲砍杀追星亲生女儿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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