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秘书长林志嘉及台北市议员参选人简圣哲6月17日上午爆料,新北市长朱立伦在行政院担任副院长期间,同为高氏企业股东、持股约为200万元新台币(下同,1台币约为0.033美元),但朱这笔财产并未见于监察院2010年财产申报资料中。由此,台联痛斥朱立伦公私不分、利益己揽,不适任公职,更别说竞选总统。台联还要求朱立伦道歉、辞职下台。

朱立伦
朱立伦岳父高育仁所投资的公司台通光电,自2000年至今已取得政府共135亿标案。林志嘉指出,台通光电主要股东育华投资突于2010年撤资,改由高氏企业子公司欧华创投担任董事法人,且根据台通光电2009年年报,时任行政院副院长的朱立伦同为高氏企业股东、持股约200万元,竟公私不分、利益己揽,不仅不适任公职,更别说竞选总统,“朱立伦应向国人解释清楚,更应向国人道歉、辞职下台。”
简圣哲更直指,台通光电董事长李庆煌与高育仁关系匪浅,而台通光电董事蔡美丽为育华投资法人代表,育华投资董事长即是高育仁妻高张明鸾、高育仁为董事、高婉倩为监察人。简圣哲更批评,高育仁自2000年担任台通光电董事后,至今投标政府工程326案、得标160案、得标率五成,得标金额高达135亿。朱立伦担任立委期间,台通光电投标政府工程56案、得标率却高达八成。但区区一个民间公司得标率竟可达八成,朱立伦更于行政院副院长期间参与台电公司上千万的标案竞标,“台通光电只是政商关系良好而已?朱立伦应出面解释。”
简圣哲说,依照“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定,利益冲突包括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关系人获取利益,且廉政署今年初曾说明,担任行政院副院长期间、身份为二亲等以内亲属,其所设公司不应承接政府相关标案,朱立伦却并未回避,显然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简圣哲表示,朱立伦持股约200万元,但却未见于监察院2010年的财产申报资料,朱立伦疑涉财产申报不实,应立即说面清楚,否则将进一步公布相关资料。
对此,朱立伦17日上午出面回应说:“冷饭热炒,笑一笑就好。”朱立伦强调,一切都是合法的,这种“乌贼的”指控,只不过是为了接下来双边民调的造势,“笑一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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