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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性债务超20万亿 巨额扶贫资金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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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署6月24日发布中国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披露,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中共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按照中国国务院要求,中国审计署2013年组织对中国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结果已上报中国国务院和中国人大常委会,并向社会公告。

中共政府性债务超20万亿问题严重

(一)中国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性债务管理分别由财政部不同业务司局负责,尚未归口统一管理,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制度也不够健全。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中,2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制度,9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二)中国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相对而言,9个市本级由于2013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长,债务负担有所减轻。

(三)中国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不规范。审计发现,2013年6月底以来,4个市本级违规由政府担保或不合规抵押融资157亿元,违反合同约定将108.62亿元债务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或其他项目建设等。此外,4个省市本级还通过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等新方式举债69亿元。

1,595.71万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

中共扶贫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看,2010年至2012年,中国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共计39.27亿元,有效改善了当地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此次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34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8.4%。其中:1,595.71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涉及公职人员28人;1.73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对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万元扶贫资金形成损失浪费,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宁夏同心县投入391万元建设了17座移民新村标志牌楼,其中动用扶贫资金114万元;有5个县的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违规列支吃喝、旅游费用53.36万元。此外,还有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根据审计结果,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

2013年中共查出1,100余人涉贪腐

在中共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上述案件中,有112起(占35.7%)是“串案”、“窝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亲属参与。这类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几名公职人员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支撑,案件链条往往牵扯十几人或数十人,有的涉案人员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二)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审计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有的将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指定中介方介入协助,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在股权转让、招投标、资格申请、投融资等业务中,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审计发现此类案件80多起,涉及200多人。

(三)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审计发现此类案件109起。这些案件中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有的在位时只“帮忙”不收礼,待离职后再兑现;有的将部分违法所得投入公益事业树立“道德”形象,或谋求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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