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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系官员内斗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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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共反腐一向不乏戏剧性,其中情妇反腐、小偷反腐、官员内斗被誉为三大经典桥段。但是,由于自己的举报而让自己陷入困境并最终获刑的,怕也是不多。

英德谢龙生便是一个。曾在2012年实名举报上司郑北泉的广东英德市原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因玩忽职守罪等4项罪名,被法院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而此前的2013年12月19日,被举报的郑北泉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实名举报上司被指内斗

谢龙生当年因举报上级包庇毒贩而引发关注。2012年9月,时任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谢龙生和政委朱应忠网上实名发帖举报上司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反映郑北泉充当一贩吸毒团伙的保护伞,并利用手中职权干扰民警办案。

。在2012年3月23日的一次缉毒行动中,牵出了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的老乡、同学曾伟标与郑北泉的弟弟郑振洪。由于不希望弟弟出事,郑北泉指示将案件“冷处理”,不要就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罪做深入查处。

当年10月,有人用相似的网络ID在各大论坛发布题为《百人聚众吸贩毒被抓,公安局长弟弟是老板》的实名举报材料,还附上了谢龙生与朱应忠(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政委)的签名照片。郑北泉随后落马。

2013年12月19日,郑北泉案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郑北泉收受9人共计132.69万元贿赂,并认定其在“3·23”涉毒案中有干预办案,包庇曾伟标等人的犯罪事实。最终,郑北泉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举报者被反举报

但戏剧性的是,在谢龙生等人举报郑北泉的材料见诸网络之后,网上也出现了匿名举报谢龙生、朱应忠的材料,其中有一个帖子提到,谢龙生与“8·27”英德爆炸案有关,他每年收取爆炸案中涉案民爆公司几百万元好处费。

2012年8月27日上午,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下称民爆公司)在装卸炸药和雷管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此时的谢龙生,担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

2013年11月28日,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清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谢龙生共涉及玩忽职守、单位受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项指控。一审获刑16年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谢龙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主管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谢龙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纵容其分管的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非法收受民爆公司给予的贿赂款,为其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同时,谢龙生个人还收受他人贿赂60万元。此外,谢龙生对其1,703,293.74元的财产、支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

2014年5月26日,法院以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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