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17时15分,浙江杭州的一辆7路公交车在西湖边的一百货公司门口发生人为纵火案件,共导致32人受伤,目前仍有29人在院治疗,其中重伤15人。

当地警方7月6日通报,从现场勘验、视频资料、调查访问等获取的证据表明,5日发生在杭州的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放火案件,燃烧液体有香蕉水成分。目前,警方已初步锁定放火嫌疑人为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

经调取公交车上的视频并技术复原发现,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身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脚穿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

17时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车厢内迅即着火。

同时,车内多名目击乘客也向警方反映,约17时左右,一名正对车后门单人座位上的年轻男子,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中倾倒出具有较强刺激气味的液体,用打火机点燃液体,车厢瞬间起火燃烧。

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被烧车辆地板上的燃烧残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残留的可疑可燃液体,进行了化学物质成份检测,发现可疑可燃液体中含有醋酸丁酯、二甲苯、三甲苯、环已酮等“香蕉水”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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