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台湾发生空军作战司令部谢姓女童性侵命案,台军方错杀士兵江国庆后,检方一度认定真凶是另一士兵许荣洲。但最高法院在2014年3月判决许荣洲无罪确定。监察院最新调查发现,前国防部长陈肇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曾下达8张便签的“指示”,漠视对于许荣洲不利的证据,并干预更审军事审判庭的审判等,造成军方无法独立审判,是导致江国庆枉死,无法发现真正犯人的罪魁祸首。
调查该案的监察委员马以工当日上午表示,在1997年国防部将江国庆案发回更审到江被枪决的过程中间,军方确实有相当的违失,监委在调查时曾请国防部拿出原卷,发现了8张小纸条,是陈肇敏亲笔写的,当时陈肇敏已知道许荣洲的自白犯案,却又约了军方政三的人面谈,因此陈肇敏脱不了干涉案情的嫌疑,军方在此案有怠惰与刻意的嫌疑。
监察院通过“国防部空军作战司令部谢姓女童命案,许荣洲恐涉及其他刑案,及军、警、检各机关侦查有无善尽调查能事等情乙案”的调查报告,10日上午由马以工会同另外两位监委沈美真与杨美铃召开记者会。
有媒体问许荣洲因无直接杀人证据判决无罪确定,而江国庆的枉死,陈肇敏是否应负最大责任,马以工则说,这是共犯结案,不可能一个人达成。
杨美铃表示,由于此案已超过弹劾的10年惩戒期,因此无法提案弹劾,不过监委认为公布这项调查报告,一样可发挥警世效果,未来司法权行使应更慎重。
案发在1996年9月12日,位处台北市大安区公馆的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福利站员工的五岁幼女谢姓女童,被人发现陈尸在福利站厕所后方的水沟内,遭人奸杀身亡。该案件引起社会舆论哗然,于是空军作战司令部司令中将陈肇敏,命空军总部立刻组成“0912专案小组”,尽速侦办。因此军方随即于当年10月1日,对福利站的员工和支援士兵实施测谎检测,结果只有江国庆一人未通过,遗留在现场的卫生纸也验出疑似江国庆的精液,次日,江国庆被送到禁闭室,由不具司法警察身分之空军总司令部政四处的反情报队少校保防官邓震环,及上尉保防官何祖耀进行连续37小时的疲劳讯问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承犯案,并写下自白书。当时的空军政战主任李天羽取得自白书之后,就自行宣布破案。
于是,江国庆被军法起诉,虽然他在初审时翻供,声称是遭到刑求才承认犯案,但仍被审判长吕德义、审判官罗正南与宁方中等三人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1997年3月27日,国防部覆审,以证据不足及江国庆遭刑求为由,撤销判决发回更审。但空军作战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军法官,最终于同年6月17日维持原判处以死刑。但2011年1月28日,检警专案小组重新鉴定当年军方扣留之证物,发现遗留在案发现场窗户的半枚掌纹与曾在空总服役的士兵许荣洲吻合,于是在新北市的住处逮捕许荣洲,许荣洲并坦承犯下此案,也因此江国庆案出现逆转,全案才得以翻案。重启调查之后更发现,之前被视为定罪证据的卫生纸上沾的并非江国庆的精液,而是鼻涕、汗水或唾液等体液,且军方也提出了十项质疑,认为受刑求的家书上并未附有军方看守所的印记,其笔迹也与自白不同,因此军方怀疑为他人所代笔,因此江国庆疑似为追求破案绩效,而使用非法手段逼供,进而导致冤枉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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