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pin-up美女画像之一,B. Medcalf作。
色情与情色
除了古人没有摄影、录像带、影碟等技术手段之外,色情文艺的情境古今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文字(小说、诗歌等)和视觉形象(绘画、影视等)是色情文艺的载体。色情文艺一直受到政府的禁止和道德家的声讨,却一直在暗地里大有市场。
关于色情文艺的界定,对色情文艺可以容忍的限度等问题,依然是争论不休和尚待解决的问题。
收集和欣赏色情文艺,是文人的传统爱好——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当然不是每一个文人都如此)。上一章中谈到周作人、刘复等人热心收集民间淫秽歌谣,这在中国文人中是有传统的,明、清上大夫中热衷于搜集、编辑和欣赏色情文艺的,大有人在。欣赏色情文艺给他们带来快感,在一些民间歌谣集的序跋中,可以看到对这些快感的表达:
其间四时风景,闺怨情痴,读之历历如在目前,不觉腹中多时积块豁然冰释矣。……虽未足动雅人之兴,亦足以畅叙幽情。(《白雪遗音》高文德序)
批阅之余,不禁胸襟畅美,而积愤夙愁,豁然顿减。……而其中之词意缠绵,令人心游目想,移后忘倦,其亦可以步碧城十二阑干之后尘乎!泉乃恍然日:词无深义,文有别情,吾辈在异乡中可籍以畅叙幽情,岂非小快大乐之一助耶?(同书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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