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重点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俱有本质的区别。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拿下周永康与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两条新闻同时发布,其实后者的分量更重。只可惜,不少国人都沉浸于贪官落马的亢奋中,对未来的依法治国漠不关心。
也难怪,依法治国的口号,曾经高喊了许多年,如今的法治状况如何?老百姓心知肚明。 「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口号,本身就是对法治的最大践踏。如今,这句口号的始作俑者、并将其发挥到极致的人倒台了,可这句口号还在传颂,还在践行,离它寿终正寝的日子可能还会很漫长。
周永康落马,有人弹冠相庆,有人漠然置之,也有人冷嘲热讽。其实,治标与治本的道理谁都懂。鱼塘里死了那么多鱼,一定是水出了问题。这个道理跳广场舞的大妈都清楚,治国安邦的那些精英会不懂?关键是大家都在一条船上,确保船不沉才是前提。这个道理可能在船上的人更能感同深切,体制外的人往往难以理解。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就导致体制内外两种思维、两种声音、两副面孔。当这种偏差发展到势均力敌时,大的冲突在所难免。
缩小这种偏差的唯一出路,就是走向法治。以反腐为例,反复出现的东西,一定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就是权力被滥用,不受制约。把权力关进笼子,光靠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管不住的,必须同时让非权力方对权力有所监督。只有发展民主,走向法治,才是反腐的治本之策。
那么,衡量反腐最终成功与否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世界上没有一个民主国家,是依靠反腐反出来的。反腐不是给老百姓的恩赐,无须感恩戴德。那种见到贪官落马就热血沸腾、欢呼雀跃、山呼万岁的现象,本质上是一种非法治的社会生态。衡量反腐是否成功,大道理是治标后要推动治本和改革,从而建立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制度。而老百姓最直观的,就是你以前遇到的腐败不公现象是否消失了?没收贪官的财富是否用在老百姓身上了?贪官当道时的一些维稳思维、舆论氛围是否得到了改善?各种践踏法制的行为是否被纠正?是否还权于民了、、、、、、?如果这些都还是「涛声依旧」,那么,你说反腐成功了吗?
这次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反腐是在治标,那么接下来还要听其言、观其行,看最关键的治本改革。对于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应该抱以期待。但愿「依法治国」不要再仅仅成为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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