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最高法机关报《人民法院报》还刊登了《抗震救灾,法治让我们更有力量》的文章。
文章称,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不仅要依靠党的温暖、领导的关心,还需要依靠法治的力量。
大灾面前,难免会出现个别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落井下石。要在灾难面前坚守法治底线、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大发国难财、破坏灾区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给抢险救灾留出法治通道。
社会秩序在恢复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就会重新占据人们的生活。从救灾补偿款分配到重建房屋安置,从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到损毁财产理赔,真正繁复的工作将出现在重建过程中。这个时候,必须旗帜鲜明依靠法治的力量,让法治紧跟救灾的步伐,稳人心、断纠纷、判公道。
在关注灾区的重建过程中应该从关注个人的生命、个体的权益开始转变为关注社会的整体权益。如在救灾过程中,不能因灾情紧急造成款物分发不公甚至违规,更不应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对因灾难出现经营难以为继的企业,要依法查实困难情况,对实在无法重建的企业,依法转入破产清理程序,合理安置企业职工,用法律填补因灾难撕裂的社会秩序和规则体系。
《人民法院报》刊发的另一篇文章《将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法院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称,8月5日晚11时许,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致电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了解昭通地震灾情和法院干警参与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周强指示,灾区法院和法院全体干警要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参与抗震救灾。
周强还称,当前,抗震救灾处于关键时刻,灾区法院要立足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对抗震救灾中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予以打击。
目前,周强的重要指示精神已经传达到云南全省三级法院。云南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5日上午10时,昭通市两级法院共派出警车5辆,组织149名干警前往一线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共参与搜寻被埋群众260余次,救出群众 85人。法院干警目前已为地震灾区捐款31550元。震区法院干警24小时处于着装待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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