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守地农民1死3伤的平度“3·21”纵火案,北京时间8月20日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在青岛市看守所内的法庭开庭,7名被告被诉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图片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7名被告分别为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群山、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崔连国、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和柴培涛。

起诉书显示,为解决村民阻止施工的问题,杜群山与崔连国共谋,由崔连国找人对阻止工地施工的村民进行恐吓,杜群山提议用汽油点燃杜家疃村民驻守的帐篷,崔连国未加阻止,由另5名被告在3月21日凌晨纵火,致守地村民1死3伤。

公诉机关认为,杜群山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20日上午9时,平度征地纵火案在青岛市看守所(普东)第八法庭公开审理。由于外界质疑庭审为何安排在看守所内进行,青岛中院解释称,该法庭是青岛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正常开庭地点,除涉外案件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均在该法庭开庭,其中具体开庭的法庭的旁听席位是本审列区内最多的。

图为参加旁听的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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