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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县委书记拟任法院院长遭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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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中级法院前任院长丁铧,因涉嫌受贿、与他人通奸被立案调查、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浙江温州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赴任补缺。不过,王中毅的拟任公示经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后,却受到来自法律界的普遍质疑和接连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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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毅拟任浙江台州中级法院院长的公示

首先连发四问吐槽的是北京市丰台区方庄法庭。方庄法庭在其官方微博连发四问:“中级法院院长是否需要法院工作背景?若无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经验而被直接任命为法官和审委会委员,案件讨论时能否发表出个人意见?院长法官是否应办案?有无能力办案?”

法学学者、律师迅速围观、评论,更有“好事者”打电话向浙江省委组织部举报。“北京法院都看不下去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在微博上评论说。

现年49岁的王中毅,是浙江温州人,21岁在温州警校(中专,两年制)国家安全专业毕业,在温州国家安全局工作15年,又有10年在温州瑞安、平阳两地和生态园、环保局的任职经历,包括温州市瑞安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温州市生态园管委会主任、环保局局长,平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陆媒财新网的报道称,王中毅曾在职参加过杭州大学汉语言文学、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浙江省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的经济类专业学习。在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向浙江省委组织部举报时,工作人员说,王中毅曾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有网友补充说,王中毅的律师资格证是在1995年考取的。不过法律界人士不依不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章剑生引用《法官法》说,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具备法官条件,就必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没有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历,是王中毅拟任中级法院院长的“硬伤”。2008年9月3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后,党校学历已经不享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

王中毅曾从事过15年的国家安全工作,是否可以等同于法律工作经历呢?章剑生认为,“法律工作”应限定为律师、公证、仲裁等有一定专业性的工作,国家安全局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不宜理解为“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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