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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有多少经验可以被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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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海自贸区挂牌满一周年。这一年里,上海自贸区成为中国多项制度创新改革的高地和试验田。负面清单、中央和地方推出的投资贸易、金融和服务领域的改革不胜枚举;自贸区内新设企业井喷。在视察时,李克强总理称赞自贸区有大未来。自贸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海关监管和质监等超过36项制度将可在全国或地方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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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之一

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之一。通过一年来的改革和创新实验,部分措施已经在全国或者地方推广实施。

上海海关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已分两批在关区内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日前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来,形成了23项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将分三步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据悉,上海自贸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的3项质监创新制度改革:改革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已获得国家级层面的肯定,将在全国推广实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施行,这也是自贸区第一批“先试先行”政策中的又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经过前期总结评估,目前自贸试验区已有13个改革事项在全国推广,4个改革事项在全市推广。”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日前表示,包括负面清单、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等试点,都已在自贸区以外推广。此前媒体报道称,上海自贸区今年会推出3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过,原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9月2日表示,挂牌周年庆的时候,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内容将超出此前市场预期的36项制度,增加的内容集中在制度创新,主要涉及投资、贸易、金融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

为适应在上海自贸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已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20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6部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另外,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也是可复制与推广的经验之一。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后,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第一版本的负面清单。2013版的自贸区负面清单总共190条,当负面清单公布时,一些学者认为,清单的内容过多。

而今年7月公布的2014版负面清单则从190条减少到了139条,清单长度缩短了26.8%。其中,取消了14条特别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特别管理措施,并列出了31条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

再者,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的成就也颇为显著。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初,金融改革试点就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一年回望,自贸区金融改革取得了累累硕果。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主要涉及跨境人民币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4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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