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得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然而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总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小朋友写作业要被老师检查,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要被面试公司考核,甚至有时候还会自我检查一下是否符合心上人的择偶标准,可以说各式各样的“审查”形成了社会的规范。

宋庄 栗宪庭电影基金门口对联:珍藏独立影片,诚邀自由影人(图片来源:新浪博客@鬼叔中)
一个国家自然也需要审查,不光审查政治、经济,还得审查思想、道德,意识形态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官方意识形态是由国家政府机器宣传的意识形态,通常和一党专政的政治意识形态宣传相关,社会中主要阶级的意识形态被提出予社会的所有成员,使统治阶级的利益显得就像是所有人的利益。习近平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曾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文艺界一直是中国审查制度的“重灾区”,因为文学艺术作品通常能够广泛传播并且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民众传达创作者的观点、理念,所以中国的文艺审查制度历史悠久,统治阶级会严格管控“异端邪说”,并积极宣扬有利于自己的官方思想。在目前习近平从严治党、治国的背景下,文艺部门也开始严加管控。
我们对电影审查制度从不陌生,发烧友们对“禁片”了如指掌,文艺青年们似乎已将“禁片”和佳片划上等号,因为“禁片”敢于说真话。大陆电影被禁的理由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违规参加境外电影节,另一方面就是思想内容方面不合格。大陆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61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除了经济处罚,《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64条还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而在思想内容审查方面包括: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能煽动民族仇恨,不能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不能宣扬迷信和邪教等。大多数被禁影片的原因,主要是内容涉及色情、迷信、暴力、黑社会话题,理由是不适合普通大众与未成年观众合家观赏,被禁影片下场是直接被当作“史料”保存,像《鬼子来了》、《活着》、《蓝风筝》、《盲井》等颇具争议性影片,在审片后即成为历史资料,中国观众想观赏只能买盗版,或是等待中国言论自由大开,当作“怀旧片”欣赏。
看似这些抵制暴力、色情、危害国家利益的思想内容方面的审查是必要的,然而中国负责审查的这些人却不是什么专业人士,而是广电总局的官员,这就与其他国家是由相应的行业协会来规范有所不同。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明文规定了电影电视节目的尺度和框架,但中国则缺乏这些细则,所以我们的审查制度主要是靠“人”,也就是说官员的评判标准来界定,他们可以按照个人的喜好让电影中的死者被只能被捅两下,让小狗更改名字,电影内容还一定要体现出善恶有报,于是黑帮电影、黑色电影的结尾总少不了“某某去自首”的滑稽字幕。如果电影审查审查的已经不是电影的艺术性,而是其他的一些东西,需要电影人向广电总局放低姿态才能让电影通过审查的话,那么不得不说电影已经不是电影本身了,电影已经被意识形态所绑架。
除了影视审查,最近广电总局还发出了封杀劣迹艺人的文件,以及传闻中的封杀九把刀、余英时、茅于轼、梁文道等作家。如今这些作家的书在网上书店还能买到,不过百度中已经搜索不到作家被禁的相关新闻。就连话剧舞台也未能逃过审查魔掌,2013年北京政府公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小剧场演出活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将组成小剧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对演出内容及时反馈,违规剧目将受到文化部门的核实及处理。对此,网友戏称为“大妈来剧场打小报告”。
北京宋庄由于聚集了一批独立艺术家们,文化氛围比较自由,这就意味着当局需要更加注意此地的“和谐”工作。2014年8月举办的第11届北京独立影像展就在开幕之前被北京通州区警方强迫取消。自2010年以后,中国其他的独立电影节,例如南京的中国独立电影节、云之南纪录片影展、重庆的民间影像展,相继都被停止,或者转移到别的地方。许多艺术家们都不明白当局为何如此紧张,因为有的独立影展其实都没什么特别敏感的片子,警察拉闸断电阻止影片放映也不是在看过所有影片后做出的决定,可见有关部门恐惧的不是具体的片子,而是这种聚众的方式。而这种更加暴力的文艺审查更加不是由主管文艺的广电总局来审查,而是直接由各地的警察出面,这说明国家对于独立影展活动,并没有统一的政策,不管是装作没看见还是阻碍,主要都是当地的“有关部门”决定。而这些有关部门作出决定的出发点,就更加不是艺术创作自由,而是只忧心自己的乌纱帽保不保得住,宁可牺牲掉艺术家们的心血,也不能冒着出乱子的风险对他们举办的活动“赦免”。
文艺审查和政治审查不同,该如何看待中国的文艺审查?一方面文艺审查是必要的,另一方面,中国现行的文艺审查制度却是畸形的、僵化的。如果长此以往的管控文艺界的言论、作品,只能出现越来越多的程式化的作品,一些人会失去创造力和想象力,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人们的精神世界将越来越空虚,只能追求权利和金钱与消费来带的“幸福感”。另一些人只会越来越偏激,逆反心理激增,更加不好“管理”,反而容易成为其他别有用心之团体的利用工具。
宣传国家倡导的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思想工作,不一定就要通过禁止反应社会黑暗面或者带有“不一样的声音”的文艺作品来实现,这样的方法是笨拙的、愚蠢的。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还强调:“要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如果既想向国内人民宣扬中国梦,又想在国际社会中打造中国的正面形象,就更加要学会“看不见的宣传”,最好的宣传应该是能让被宣传的对象沿着你所希望的方向行进,而他们却认为是自己在选择方向。当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真善美,那么假恶丑再强烈,普通老百姓也会自发的抵抗了。那时候,人们已经形成公民社会的共识,而非国家政治权力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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